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石塘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石塘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石塘镇党委、政府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是云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其主要职能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石塘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是本级预算。
二、2024年石塘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塘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3365.67万元。
(二)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3365.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930.42万元,下降78%,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是年中部门调剂和其他资金划转。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6.77万元,占83.4%;政府性基金收入335.76万元,占10%;上年结转结余223.13万元,占6.6%。
(三)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3365.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948.62万元,下降78%,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是年中部门调剂和其他资金划转。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9.4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8.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5.76万元、农林水支出96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1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82.89万元,占47%;日常公用支出126.49万元,占3.8%;项目支出1656.29万元,占49.2%。
(四)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65.6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806.78万元、政府性基金335.7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3.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9.4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8.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5.76万元、农林水支出96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17万元。
(五)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29.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731万元,下降60.9%,主要是部分资金是年中追加及部门调剂。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9.46万元,占49.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62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25万元,占4.7%;卫生健康(类)支出111.83万元,占3.7%;节能环保(类)支出158.95万元,占5.3%;农林水(类)支出960万元,占31.7%;交通运输(类)支出32.63万元,占1.1%;住房保障(类)支出107.17万元,占3.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52.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部门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7.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转, 人民武装工作,专职人民调解员补助, 基层民兵连长工作津贴、全科网格员专项工作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94.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1.12万元,主要用于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规范化建设“一站式”多元化解平台建设补助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8.8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专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3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乡镇街道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3.3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浙江省基层宣传文化专项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7.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5.9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5.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153.95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5万元,主要用于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性机制项目-两山合作社平台建设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850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0万元,主要用于“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示范村(社区)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红色美丽村庄试点中央补助支出。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32.63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养护经费(含项目前期费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7.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六)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9.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26.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35.7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349.59万元,下降90.9%,主要是征地和补偿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335.76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122.33万元,主要用于龙泉溪治理二期(青龙潭段、长汀段)、235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拆迁安置项目(金村村水口安置区块)、235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拆迁安置项目(朱村村安置区块)、235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拆迁安置项目(金村村里村安置区块)、龙泉溪云和段综合治理工程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13.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项目尾欠资金-小顺大坑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2023年度农村水系治理(结合美丽河湖建设)(打捆)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2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9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石塘镇人民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36万元,下降9.6%,主要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石塘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塘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石塘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365.6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等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等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等工作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等项目支出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等项目以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放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项目等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水路运输管理支出、口岸建设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勇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