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云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云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研究制定本院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对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上级检察院授权行使侦查权。
5、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0、开展本院的理论研究工作,并对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11、负责本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权限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本级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本院教育培训工作。
12、协同县委及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本院检察干警。
13、组织开展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14、组织开展本院的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5、负责其他应当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和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4年云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978.48万元。
(二)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1978.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9.37万元,下降16.7%,主要是项目减少和上年结转数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3.36万元,占98.7%;上年结转结余25.12万元,占1.3%。
(三)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1978.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9.37万元,下降16.7%,主要是项目减少和上年结转数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37.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0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79.68万元,占74.8%;日常公用支出191.15万元,占9.7%;项目支出307.65万元,占15.5%。
(四)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78.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78.4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37.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05万元。
(五)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8.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9.37万元,下降16.7%,主要是项目减少和上年结转数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1637.73万元,占8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04万元,占7.6%;卫生健康(类)支出95.65万元,占4.8%;住房保障(类)支出95.05万元,占4.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1330.0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9.78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办理各类案件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标准开支的相关费用。。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107.8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业务装备建设等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0.03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0.01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1.74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91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5.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0.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9.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9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6万元,下降4.8%,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3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和兄弟县院来云调研、办案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6万元,下降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9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6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我院今年需更新1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1.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54万元,增长11.3%,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07.6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及其他用于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