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组织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组织部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组织部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组织部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组织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组织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组织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组织部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云和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指导全县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建议。
2.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制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对全县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管理和指导,提出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建议。负责县委管理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审批手续。办理我县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报批手续。负责全县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和选调生工作。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3.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和政策研究。负责重大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联系服务、管理等工作。
4.负责、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重要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检查督促, 协调。指导抓好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6.统一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公务员工资福利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公务员管理政策规定。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等。
7.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县委管理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等教育培训。
8.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制定干部监督的政策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受理选人用人违规问题和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举报。
9.负责全县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公务员统计和人才资源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10.归口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老干部局服务中心。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组织部部门预算包括:部本级预算。
二、2024年组织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组织部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组织部2024年收支总预算5554.81万元。
(二)关于组织部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4年收入预算5554.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83.53万元,增长93.5%,主要是因为今年人才工作经费增加以及上年部分经费通过指标划转方式,导致上年执行数低。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11.85万元,占99.2%;上年结转结余42.96万元,占0.8%。
(三)关于组织部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4年支出预算5554.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83.53万元,增长93.5%,主要是因为今年人才工作经费增加以及上年部分经费通过指标划转方式,导致上年执行数低。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2.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17.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69万元、农林水支出1545.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84.41万元,占12.3%;日常公用支出61.63万元,占1.1%;项目支出4808.77万元,占86.6%。
(四)关于组织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组织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54.8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554.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2.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17.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69万元、农林水支出1545.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9万元。
(五)关于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54.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97.56万元,增长94.4%,主要是因为今年人才工作经费增加以及上年部分经费通过指标划转方式,导致上年执行数低。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2.83万元,占23.6%;科学技术(类)支出2517.09万元,占4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5万元,占1.3%;卫生健康(类)支出53.69万元,占1%;农林水(类)支出1545.35万元,占27.8%;住房保障(类)支出50.9万元,占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6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28.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考核、公务员招考、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567.1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50.42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517.09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9.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3.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额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3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额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37.3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507.96万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6.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6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组织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组织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37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3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周边县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组织部本级及下属非独立核算3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6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62万元,下降9.7%,主要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组织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1.4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组织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组织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4808.7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主要用于公务员考核、公务员招考、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额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额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主要用于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