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县文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文联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县文联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县文联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县文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县文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县文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县文联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县文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县文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县文联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推动文艺创新,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发现培养文艺人才为己任,认真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尽力推动我县文学艺术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2.团结带领全县文艺工作者,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组织文艺工作者不断学习,深入实践,提高理论修养、文化修养和品德修养,促进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3.对所属协会进行组织、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文艺创作和文艺评奖,参与办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向上的文艺活动,培养文艺人才,壮大文艺队伍。
5.搭建文化产业信息平台,负责文化产业总体规划,公平营销文化产品。
6.接受上级文联指导,广泛开展文学艺术交流活动,增进文艺界的友谊与合作。
7.组织召开县文联代表大会、全委会议、文联工作会议。
8.引导文艺工作者依法从事创作、出版活动,维护文艺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预算所属县本级预算。
二、2024年县文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文联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文联2024年收支总预算194.2万元。
(二)关于县文联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文联2024年收入预算19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9万元,增长1.6%,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新项目的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2万元,占100%;
(三)关于县文联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文联2024年支出预算19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9万元,增长1.6%,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新项目的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6.37万元,占80.5%;日常公用支出14.83万元,占7.7%;项目支出23万元,占11.8%。
(四)关于县文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文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4.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万元。
(五)关于县文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文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9万元,增长1.6%,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新项目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28万元,占7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6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12.34万元,占6.4%;住房保障支出12.22万元,占6.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50.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3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2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县文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14.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县文联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联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文联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县文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文联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文联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8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3万元,下降2.8%,主要是办公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文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9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文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县文联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