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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为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监督制度机制,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国家统计局印发《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以下简称《记录报告制度》)《关于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将《记录报告制度》《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传达,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的通知
2.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工作的通知
3.县直有关单位名单
云和县统计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县直有关单位名单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云和经开区管委会、人行云和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