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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审批
拟对浙江森佩奇玩具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木制玩具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24 10:51:42 信息来源:云和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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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佩奇玩具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木制玩具技改项目

浙江森佩奇玩具有限公司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启航街138号五层

本项目沿用云和县金成木业有限公司各楼层配套中央除尘器用于治理白胚粉尘,涂装废气同浙江奥森玩具有限公司沿用云和县金成木业有限公司水喷淋箱治理,漆厚打磨粉尘经协商将浙江奥森玩具有限公司漆厚打磨粉尘排气筒及其配套风机、电机进行提升改造,增加其功率及设计风量,改造后本项目产生的漆厚打磨成粉尘并入该排气筒内。在此基础上购置异形砂光机、单色移印机、静电喷涂线、辊涂线、吸塑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形成年产300万套木制玩具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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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施工作业,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安装。安装过程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尽可能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并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实行雨污废分流,项目相同色号的印版清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后上清液回用于水性油墨调配使用,不外排。项目喷淋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总氮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使用的涂料、胶粘剂、油墨应分别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的限值相关要求。

项目白胚粉尘、涂装废气、烘干废气、漆厚打磨粉尘等收集后经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规范排放,项目胶合废气、热转印废气收集后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值要求后规范排放,并设置规范的监测采样平台,无组织排放达到相应控制要求。吸塑废气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东侧、北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西侧、南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中再生处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5526796 传真:5134501

通讯地址:云和县梨园路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