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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4-3789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1-19
文字解读《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李苏宁  发布时间: 2024-12-02 10:23:39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yunhe.gov.cn/art/2024/12/2/art_1229426526_2537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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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划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云和县城市建设也不断向前迈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大改善,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成了一批居住小区、学校、城市广场和公园等。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强化声环境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云和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由云和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声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各部门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云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

通过收集、整理云和县现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经开区总体规划和土地用地现状等,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噪声防治措施等资料,通过实地调查,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CAD等软件的空间分析和矢量分析工具,结合高清影像图和谷歌全景地图等实际情况,对云和县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并充分征求各部门对区划结果的意见,编制完成了《云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修订)技术报告》。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明确了云和县中心城区噪声区域类型,便于政府部门管理,为改善和提高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也为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提供相关依据与环境目标。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目的与意义

1.声环境功能区划的目的

加强城市声环境的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旨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和乡村的声环境质量。为切实落实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编制本区划,最终为改善云和县城市声环境质量提供相关依据与环境管理方案。

2.区划工作的意义

通过本次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对云和县中心城区划定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从而对不同功能区区域噪声进行针对性的控制管理;执行合适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对改善和提高云和县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与依据

1.区划原则

区划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与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区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规划指导原则。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2)适时调整原则。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施,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的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3)协调一致原则。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充分考虑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4)便于管理原则。区划范围明确,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5)以人为本原则。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体现以人为本,改善噪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6)客观科学原则。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所引用的资料、数据,划分的方法、步骤应客观科学。

(7)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

(8)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2.区划依据

根据2015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 2014):“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更好地落实科学管理、精准管理,开展本次云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修订工作。根据《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云和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专项规划》《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等依据,进行区划修订。

四、关键词解释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五、重点内容解读

云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4类。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1个片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4个片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3个片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包括24条交通干线,云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总面积约为21.85平方公里。

表1 云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表

类别

片区名称

编号

区划范围

面积km2

备注

执行标准

dB(A)

1

凤凰山文教居住片

101

东: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南:中山路;西:梨园路;北:凤凰山麓

0.61

/

昼间55

夜间45

2

城北片

201

东:大徐村;南:浮云溪;西:城西路,北: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

2.70

不包括1类功能区

昼间60

夜间50

城南片

202

东: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南:丽龙高速公路-大坪社区;西:城西路,北:浮云溪

8.24

/

城西片

203

东:城西路;南:丽龙高速公路;西: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北: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

1.91

不包括3类功能区

沙溪

204

东:云雾路;南: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西:金沙东路;北:丽龙高速公路

1.88

/

3

老玩具城片区

301

东:振鹏路;南:解放西街;西:规划支路;北: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

0.69

/

昼间65

夜间55

杨柳河工业园片

302

南、东:杨柳河工业园规划边界范围;西:守信路-现状开发地块;北:城南西路

4.55

/

沙溪地块片

303

主要包括沙溪地块工业园区规划范围

1.27

/

4a

高速公路

/

丽龙高速公路

/

/

昼间70

夜间55

城市快速路

创新大道

主干路

中山路城南路、复兴路、云路仙宫大道、府东路、城东路、新建路、城西路、云雾路沙溪路

次干路

公园路、人民路、解放路白龙山路朝阳路、启航路、狮山路、龙母路、红光路南山路守信路

备注:若规划铁路建成,则沿线执行 4b 类标准。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2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制。

表2  环境噪声限制(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4a

70

55

4b

70

6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指6:00—22:00之间的时间段,夜间指22:00—次日6:00之间的时间段。

五、区划调整对比说明(新旧政策差异)

现行2018年12月批准实施的云和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使用区域划分,涉及3类区7个片区,21条交通干线。本次调整区划范围是以《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城镇开发边界的范围为基础进行,总面积为21.85平方千米,考虑到区域发展现状、规划情况及声环境监测现状,原区划范围进项了部分调整。

其中1类区块数量不变,面积由0.52平方千米调整至0.61平方千米,增加0.09平方千米。2类区由原3个区块调整至4个区块,原城西片由于高速公路切割及工业园区规划调整,分为城西片和沙溪片,2类区面积由13.59平方千米调整至13.96平方千米,增加0.37平方千米。3类区块数量不变,各分区块根据相关规划进行调整,3类区面积由5.23平方千米调整至6.51平方千米,增加1.28平方千米。3类区涉及的21条交通干线调整至24条交通干线,增加3条交通干线。

总面积现行区划与本次区划各功能区数量、面积变化情况详见表3和4。

表3  原声环境功能区划与本次区划对比情况

环境功能区类别

区划片区数

调整后规划

1

1

1

2

3

4

3

3

3

4

21条交通干线

24条交通干线

总面积

22.4

21.85

表4  原声环境功能区划与本次区划调整对比说明

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变更说明

片区名称

编号

区划范围

面积km2

备注

片区名称

编号

区划范围

面积km2

备注

1

凤凰山文教居住片

101

东:城东路;南:中山路;西:梨园路;北:凤凰山麓

0.52

/

凤凰山文教居住片

101

东: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南:中山路;西:梨园路;北:凤凰山麓

0.61

/

根据《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北侧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发生变化,另外,原区域内新云玩具厂未完全迁出,减少西侧面积,且原区域东侧已建设大型封闭小区,部分调整至1类区

2

城北片

201

东:大徐村;南:浮云溪;西:城西路,北: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

2.97

不包括1类功能区

城北片

201

东:大徐村;南:浮云溪;西:城西路,北: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

2.70

不包括1类功能区

面积减小主要是北侧区域1类区面积增加

城南片

202

东: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南:丽龙高速公路;西:城西路,北:浮云溪

6.06

/

城南片

202

东: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南:丽龙高速公路-大坪社区;西:城西路,北:浮云溪

8.24

/

增加大坪社区,部分区域边界变化

城西片

203

东:城西路;南:丽龙高速公路;西:后交线与丽龙高速公路交叉线以东;北: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

4.56

不包括3类功能区

城西片

203

东:城西路;南:丽龙高速公路;西: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北: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

1.91

/

根据《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发生变化,复兴路与中山路交接区域周边暂不开发,且单独划出2类沙溪片区

/

/

/

/

/

沙溪

204

东:云雾路;南: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西:金沙东路;北:丽龙高速公路

1.88

/

根据《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划定

3

老玩具城片区

301

东:振鹏路;南:浮云溪;西:城南西路;北:舍山山麓

0.88

/

老玩具城片区

301

东:振鹏路;南:解放西街;西:规划支路;北: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

0.69

/

根据《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浮云溪北侧地块用途均为居住用地,区域调整出3类区域

杨柳河工业园片

302

南、东:杨柳河工业园规划边界范围;西:守信路;北:城南西路

3.03

/

杨柳河工业园片

302

南、东:杨柳河工业园规划边界范围;西:守信路-现状开发地块;北:城南西路

4.55

/

根据《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调整,增加低丘缓坡开发地块

沙溪地块片

303

主要包括沙溪地块工业园区规划范围

1.32

/

沙溪地块片

303

主要包括沙溪地块工业园区规划范围

1.27

/

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界线)调整,面积减小

4a

高速公路

/

丽龙高速公路

/

/

高速公路

/

丽龙高速公路

/

/

根据《云和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专项规划》中综合交通规划调整

城市快速路

/

53省道

城市快速路

创新大道

主干路

/

中山路、城南路、复兴路、祥云路、仙宫大道、城东路、新建路、城西路、云雾路、沙溪路(暂名)

主干路

中山路城南路、复兴路、云路仙宫大道、府东路、城东路、新建路、城西路、云雾路沙溪路

次干路

/

城北路、解放路、白龙山路、狮山路、南山路、红光路、体育场路、守信路、通泰路

次干路

/

公园路、人民路、解放路白龙山路朝阳路、启航路、狮山路、龙母路、红光路南山路守信路

六、施行时间说明(注意事项)

本区划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七、解读机关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解读人:卓晓菲 联系电话:0578-5526796

八、适用对象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适用范围为云和县域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面积为22.12平方千米,兼顾适用建制乡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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