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 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丽水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丽委办发〔2024〕30 号),等文件要求,我县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 整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披露问题
进入秋冬季后,全省各地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硝烟弥漫、狼烟四起,严重影响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检查发现,我省部分地方农田作物收割后留存秸秆过长,秸秆运输、粉碎还田成本高,导致农民对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积极性不高,秸秆禁烧工作未能从源头上得以有效解决。
二、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丽水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丽委办发〔2024〕30 号)的要求,按照整改验收销号指导意见,在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和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云和县制定了实施方案《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丽水问题之露天秸秆焚烧治理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8号)、《关于印发《云和县2024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农发〔2024〕53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云农发〔2024〕14号)。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整改内容落实具体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同时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全程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按时整改销号。县财政局统筹各级资金,加大地方资金投入,强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保障。整改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整改目标
新建、提升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 1个、区域性收储中心2 个,村级收储点7个,培育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企业1家,秸秆露天焚烧监控覆盖面持续提升,完成新增高位瞭望设施3个,构建秸秆露天焚烧“1530”(1 分钟发现、5 分钟响应、30 分钟扑灭)高效闭环处置机制,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离田利用率达到 30%。
(二)整改期限
2024年12月前
(三)整改措施
1.加快完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建设秸秆收储中心、收储网点,实现秸秆收储全覆盖;积极拓展秸秆离田利用途径,鼓励和支持建设秸秆有机肥生产线,推动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积极开展秸秆科学还田利用,优化布局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结构。(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切实强化禁烧巡查监管。在农收时节等易发生秸秆露天焚烧重点时段,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切实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加强“两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日常巡查,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露天焚烧行为。发生污染天气时,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巡查力度。(时限:2024 年 12 月底前)
3.建设完善发现处置机制。加快建设完善秸秆露天焚烧高位瞭望设施和监控平台,落实火点智能发现主体责任,构建区域露天焚烧监管“一张网”。加强“技防+人防”,依托基层治理“141”体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秸秆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体系,提升火点快速高效处置能力。定期对露天焚烧火点情况进行晾晒通报,落实露天焚烧火点通报机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整改结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加快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检查指导、调度各乡镇(街道)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总结宣传和推广,配合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做好秸秆秸秆露天焚烧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组织召开部署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露天焚烧整治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责任明确,全力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露天焚烧整治工作。
(二)落实扶持政策。1、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政策,出台《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4 号):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对新建秸秆收储中心的,给予投资额 50%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对以“五化”利用方式利用本县秸秆的企业(不含畜禽养殖),年 利用 1 万吨以上的给予 30 万元的补助,年利用 2 万吨以上的给予 50 万元的补助。2、出台《云和县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细则》(云农发〔2024〕72 号),该文件说明了补助对象、范围、补助标准及操作程序。让农户和企业、乡镇干部拿补贴、干工作有依有据。3、制定并发布了《重点时期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机制》,明确了禁烧工作责任分工和工作机制,通过末位约谈、每起火点跟踪溯源等方式,进一步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
(三)编制秸秆中长期规划。我县编制的《云和县 2024年-2028 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分别围绕规划背景,云和县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思路,综合利用空间布局和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工程,效益分析和风险防范,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规划,有效的增强了我县的秸秆综合利用的实践性。
(四)加快完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建设秸秆收储中心、收储网点,实现秸秆收储全覆盖。今年我县新建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个,区域性收储中心2个,村级收储点7个。经主体申请、县级验收、市级推荐、省级评审和公示,云和县双垟村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为省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白龙山街道新建村云益农业农事服务中心(原材料烘干、机械部)、凤凰山街道贵溪村云和县金采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家被确定为云和县区域性收储中心,另外还有崇头镇陈坞村等7个村级收储点。
在点位的选择上,我们作了精心部署,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和区域性收储中心分别选在种粮大乡镇,村级收储点则充分考虑到了村民们运送秸秆的便利,这些点位覆盖了我县10个乡镇(街道)71个村,实现了我县秸秆收储运体系全域覆盖,将有力促进我县秸秆收、储、运、用、管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为提高秸秆离田率打下基础。
(五)积极拓展秸秆离田利用途径,鼓励和支持建设秸秆有机肥生产线,推动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培育利用省内秸秆1000吨以上的企业1家:云和县福羊农场年利用秸秆1500吨,培育利用省内秸秆5000吨以上的企业1家:丽水市云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利用秸秆5410吨。目前,正是大批量收集秸秆的旺季,据初步调查,我县还有其他年利用秸秆量在1000吨以下的企业7、8家,到年末,预计我县企业年利用秸秆量6000吨左右,今年我县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可以占到离田利用总量的50%以上。
争取到省级秸秆产业化利用试点项目1个:2024年省级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该项目以丽水市云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计划总投资559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资金279.5万元,自筹资金279.5万元。建成后项目占地21亩,其中车间3200平方米、扩增收储处理场地2000平方米,购置设备发酵设备、秸秆打捆机、翻抛机、地磅、造粒机、运输车辆等(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有机肥0.5万吨、基质0.5万吨,年设计利用稻麦等秸秆1.25万吨,年产值1168万元。预计11月份完工投产。
我县在食用菌生产的过程中,积极探索稻草—草菇—有机肥—稻蔬种植、稻草—木耳—有机肥—稻蔬种植等生产模式,积极将秸秆应用于食用菌(草菇等)做基料、原料、垫料及覆盖等各个环节,既节省了大量的自然资源的消耗,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时又推动了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大力发展,保护了生态环境。
推广果园、茶园、中药材、食用菌基地覆盖利用,发挥增肥、保水、抑草等综合效益。
指导现有肉牛、湖羊养殖企业完善秸秆切割、 粉碎、包膜等设施设备,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技术,全面提升全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
(六)积极开展秸秆科学还田利用,优化布局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结构。开展秸秆科学还田示范,建立秸秆科学还田利用基地2个,分别是云和县绿优家庭农场、云和县梯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场,示范面积达到380亩,辐射面积8500多亩,有效推动秸秆直接还田科学利用。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水稻联合收割机69台,打(压)捆机3台。联合收割机作业时秸秆直接还田,2024年新增水稻联合收割机11台,享受农机补贴(含县产业政策)43.35万元。以粮食功能区和种粮大户为重点区域和对象,积极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机械设备,鼓励对没有切碎还田装置的全喂入联合收割机进行改造,加装秸秆切碎(粉碎)匀抛装置和二次割刀,进一步加强秸秆还田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全力推广秸秆还田机械化集成技术。
(七)切实强化禁烧巡查监管。在农收时节等易发生秸秆露天焚烧重点时段,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切实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加强“两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日常巡查,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露天焚烧行为。发生污染天气时,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巡查力度。落实专人专车巡查,确保秸秆焚烧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在巡查同时加强执法力度,提升秸秆禁烧立案处罚率。今年以来,共出动巡查56987人次,查处67起,处罚金额36727.25元,全县秸秆焚烧火点数减少300%以上。2024年云和县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全面打响PM2.5保卫战,第二、三季度PM2.5浓度分别为12.1、9.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率分别为37.9%、23.6%,连续两个季度位居全省第一;2024年4-9月的PM2.5浓度均达到全县有PM2.5监测数据以来的同期历史最佳月均值。
(八)建设完善发现处置机制。加快建设完善秸秆露天焚烧高位瞭望设施和监控平台,落实火点智能发现主体责任,构建区域露天焚烧监管“一张网”。加强“技防+人防”,依托基层治理“141”体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秸秆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体系,提升火点快速高效处置能力。定期对露天焚烧火点情况进行晾晒通报,落实露天焚烧火点通报机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严格落实秸秆禁烧“1530”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阶段性汇报会,对秸秆禁烧工作再安排、再加压、再部署,强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充分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秸秆禁烧监管力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抓好统筹协调,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秸秆焚烧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1月18日,县秸秆禁烧办组织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网格员开展高空瞭望平台培训会。会上,铁塔公司技术人员对高空瞭望平台操作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网格员现场进行实操。1月22日,召集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会议明确2024年各乡镇(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要求压实网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根据省、市要求,实现“两路两侧”高位瞭望系统全覆盖,瞭望塔点位数已建成30个,并整合全县视频监控系统,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轮流安排专人到县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中心,负责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工作的线上巡检,确保第一时间瞭望发现、处置到位,做到发现一处,推送一处,处置一处。今年,“蓝天卫士”秸秆焚烧数平台共发现火点数242处,处置数222起,处置率91.7%。同时通过传达一次禁烧精神、签订一份禁烧承诺书、组织一次禁烧志愿服务活动(主题党日)、开展一次禁烧宣传(特别针对本单位离退休同志)、创建一个禁烧家庭等“五个一”活动,带头执行好秸秆禁烧政策,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零火点”。存在秸秆焚烧行为的公职人员,一旦被巡查检查发现,一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同时定期在浙政钉工作群里对各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情况进行通报、晾晒排名,将秸秆露天焚烧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考核和美丽云和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童话云和”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媒体进行多种方式报道,实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