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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6号 )、《云和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和县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财农(2018)6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同意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集成创新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现对项目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共7天。
2、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均可于公示期内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578-5522018。
附件:2024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集成创新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第一批)
2024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集成创新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wps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