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已公布,现解读如下:
云和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政策解读
一、规划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以本次规划编制为契机,立足云和现有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基础和水平,在充分响应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与人民群众对高水平生活环境追求的基础上,合理考虑和设置总体发展目标、定位、战略以及技术路线,明确规划分区及指标控制要求,将规划要求和空间落实紧密结合,从而确保绿色建筑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效指导和推进云和县绿色建筑发展,以此全面落实生态稳定建设理念,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筑环境质量和空间舒适度,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助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为云和“童话云和、木玩名城”打造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规划范围
为了便于规划统一管理和实施,本次规划范围与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协调,规划范围为云和县行政辖区全域范围,总面积989.63平方公里,包括浮云街道、元和街道、白龙山街道、凤凰山街道以及崇头镇、石塘镇、紧水滩镇、赤石乡、安溪畲族乡、雾溪畲族乡。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分为中心城区控制范围、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包括浮云街道、元和街道、凤凰山街道、白龙山街道四个街道,总面积为238.6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东至大徐村,西达沙溪工业园,南至温武吉铁路与长深高速,北靠凤凰山的闭合范围,总面积22.17平方公里。
三、规划内容
1.第一层次
县域层面明确云和县全域范围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碳排放和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总体发展定位及目标、总体发展战略和技术路径。
2.第二层次
划定云和县全域范围的绿色建筑规划政策单元;明确各政策单元的绿色建筑等级建设、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核算因子、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设计节能率等控制性指标要求。
四、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是2022-2030年,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
1.近期规划期限:2022-2025年。
2.远期规划期限:2026-2030年
五、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等。
2、规范标准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修订试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等。
3、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等。
六、规划原则
1、被动优先,主动优化
2、因地制宜,适度超前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4、远近结合,有序推进
七、解读机关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8-552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