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4139/2024-33725 发布机构: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4-01-16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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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背景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共同构建了中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2021年7月20日,省委书记、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家军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注重系统化推进,高质量编制好《实施意见》、《行动方案》,系统谋划好系列配套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了“6+1”重点领域碳达峰方案研究和编制工作。2021年以来,省级先后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了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为深入推进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统筹推进我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科学制定全县碳达峰目标任务,明确碳达峰实施路径方案,我县特出台《云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立足全县“一盘棋”,统筹考虑经济增长、能源安全、碳排放、百姓生活,明确全县碳达峰有关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

2.《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1年10月26日)

四、起草过程

2021年10月21日我局委托省经济信息中心开展云和县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2022年12月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并第一次线上征求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8个有关部门意见,共收到18条意见,其中采纳或基本采纳18条。根据有关部门意见,我们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14日再次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2023年3月28日下午,我们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分管县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2日在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方案编制公开征求意见http://www.yunhe.gov.cn/art/2023/3/3/art_1229355506_59109030.html

收到0条意见。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县碳排放总量及“6+1”领域碳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能源清洁化、产业低碳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建筑和交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农业绿色低碳增汇成效显著,初步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十五五”期间,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绿色低碳转型明显成效。形成完善的低碳零碳试点创建体系,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工厂等。

《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提出了包括实施工业行业达峰行动、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行动、实施城乡建筑低碳行动、实施城乡交通低碳行动、实施农业降碳增汇行动、实施居民生活低碳行动、实施科技创新攻关行动、实施示范试点建设行动10方面29项重点任务。同时,《实施方案》进一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完善政策支持、提升能力建设,系统推进各项重点任务高效落地。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咨询电话:0578-55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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