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294/2023-34813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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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8 |
文号: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 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县食药安办决定于9月18日启动2023年全县“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打造“浙里食安”护航亚运,尚俭、崇信、尽责、同心共护食品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浙里食安”随机拍行动。鼓励社会公众利用手机、相机等拍摄器材,发现身边食品安全示范场景、曝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全社会营造“人人是食品安全监督员”的浓厚氛围。(县食药安办主办)
(二)开展“浙里食安”护航亚运倡议活动。组织社会监督员和执法人员围绕重点街区、商圈等人流密集区域,广泛开展“打造浙里食安,平安护航亚运”倡议活动,向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包保干部发放倡议书,督促食品安全包保干部恪守包保干部职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引导消费者理性、文明、正义消费。(县市场监管局主办)
(三)开展“浙里食安”随机查体验行动。以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采取不打招呼、直达店内的方式开展“浙里食安”随机抽查活动。邀约老李帮忙团代表参与 “浙里食安”随机查体验行动,让参与体验者直观感受、关注食品安全。(县食药安办主办,各乡镇(街道)食药安办承办)
(四)推出“浙里食安”科普栏目。制作“所长讲食安”食品安全说法科普视频,广泛宣传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浙里食安试点项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呼吁共创食安好环境、共享美好新生活。(县食药安办主办,各乡镇(街道)食药安办承办)
(五)推进食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通过网络答题、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广大社会群体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广泛传播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食品安全素养,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县食药安办主办,各乡镇(街道)食药安办承办)
(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健康行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县小学(幼儿园)开展“尚俭、崇信、尽责、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主题绘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培养食品安全习惯,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县教育局主办)
(七)开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成果展示主题日活动。集中宣传近年来公安机关“昆仑”“剑锋”行动中打击食品犯罪工作成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充分体现公安机关的担当作为,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有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县公安局主办)
(八)举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主题日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内容宣讲,组织专题展览、健康咨询、科普讲座、互动交流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标准、食源性疾病防控等知识,倡导合理膳食、杜绝浪费、科学饮食、营养健康等理念。(县卫生健康局主办)
(九)推进食品安全“百姓点检”主题系列活动。针对“百姓点检”应用小程序,深入市场等重点场所指导消费者积极参与“你点我检”“你扫我检”“你拍我检”“你送我检”“你查我检”活动。通过现场随机邀请消费者、消费者随机抽取市场内的蔬菜和水果等物品送检、检测人员现场快速检测当场公布检测结果的方式,扩大“百姓点检”的覆盖面。(县市场监管局主办)
(十)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着力解决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厨房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推动集中用餐单位及其承包经营企业管理明显规范,实现“布局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完善、设施基本齐全、安全基本保障”的目标,逐步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不断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县市场监管局主办)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乡镇(街道)、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宣传月活动作为展示“浙里食安”品牌、实践经验、成果成效的重要窗口,提早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创新形式、内容、载体,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有序进行,持续推进。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乡镇(街道)、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既要扩大活动覆盖面,又要推动重心下移,要注重发挥行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消费者、第三方机构等参与作用,要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宣传活动效果。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于2023年10月18日前,将报表、总结及相关图片等资料上报县食药安办。
联系人:余梅杰,联系电话:15757126873。
附件:1.倡议书
2.“五进”活动统计表
3.食品安全宣传月统计表
云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浙里食安” 你我同行——致消费者的倡议书
亲爱的消费者朋友们:
万众瞩目的杭州亚运会即将拉开大幕,来自亚洲各国和地区的运动员、技术官员、媒体记者以及观众等将齐聚浙江。凝心聚力办好亚运盛会,只留精彩、不留遗憾,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为守护“安全、有序、文明”的食品消费环境,在此,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如下倡议:
做理性消费者。购买食品,选择正规渠道;外出就餐,关注环境卫生。订购外卖,选择有“阳光厨房”且后厨干净的商家,没有“外卖封签”的拒绝签收。不采食野生菇类,慎食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学会使用“百姓点检”“消费宝”等小程序。
做正义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购买食品时,主动索要票据,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可拨打12345、12315举报投诉。自觉抵制食品安全虚假新闻、网络谣言,核实信息来源,不随意转发非官方渠道的食品安全信息。
做文明消费者。自觉抵制餐饮浪费,适量点餐,剩菜打包,践行光盘行动。养成文明餐桌礼仪,使用公筷公勺,排队点餐,有序用餐,共同保障环境卫生。积极传播正能量,共同展示“浙江有礼”好形象。
让我们并肩携手、同心同行,争做有礼东道主,当好食安主人翁,共建“浙里食安”,共享亚运“食”光!
尚俭 崇信 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致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
万众瞩目的杭州亚运会即将拉开大幕,来自亚洲各国和地区的运动员、技术官员、媒体记者以及观众等将齐聚浙江。凝心聚力办好亚运盛会,只留精彩、不留遗憾,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为守护食品安全,平安护航亚运,在此,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如下倡议:
主体责任落实好。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监管人员、包保干部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形成良性互动。
食安风险控制好。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查验、过程控制、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持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干净整洁。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生产销售过期、变质及来源不明食品。生产流通单位主动使用“浙食链”,外卖商家主动安装“阳光厨房”摄像头,规范使用外卖封签。
企业形象树立好。倡导诚信经营,不制假售假,不以次充好,不虚假宣传,不欺骗误导。倡导勤俭节约,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健康饮食,主动提供小份菜、半份菜以及打包服务。倡导优质服务,文明有礼,热情好客,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让我们并肩携手、同心同行,争做有礼东道主,当好食安主人翁,共建“浙里食安”,共享亚运“食”光!
当好四个角色 尽我之力“食”刻守护——致食品安全包保干部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食品安全包保干部:
万众瞩目的杭州亚运会即将拉开大幕,来自亚洲各国和地区的运动员、技术官员、媒体记者以及观众等将齐聚浙江。凝心聚力办好亚运盛会,只留精彩、不留遗憾,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为守护食品安全,平安护航亚运,在此,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如下倡议:
坚持学习之心,做决策的执行者。认真领会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大局意识,明确督导要求,落实任务清单,主动参加包保干部培训,不断提升综合素养。在亚运会开幕前,对所有包保主体开展一次全面督导。
秉承责任之心,做问题的预警员。在督导过程中,既要避免走过场的草草了事,又要杜绝大阵仗的形式主义。要做到在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全方位为企业找问题、查隐患,督促企业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常怀关爱之心,做企业的知心人。主动深入了解企业可能面对的问题困局、发展瓶颈,以及渴求的政策支持等。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动作用,靶向助力企业破解难题,健康发展。
永葆共治之心,做食安的宣传员。积极学习并向企业科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指导企业做好环境卫生、人员管理、进货查验、过期食品清理、“阳光厨房”安装、外卖封签使用、制止餐饮浪费等基本事项,帮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意识。
让我们并肩携手、同心同行,争做有礼东道主,当好食安主人翁,共建“浙里食安”,共享亚运“食”光!
附件2
“五进”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内容 项目 | 组织次数 | 组织讲座、培训 (单位:场) | 印发宣传资料 (单位:份) | 受益人数 | 媒体报道次数 |
进企业 | |||||
进校园 | |||||
进社区 | |||||
进农村 | |||||
进家庭 |
附件3
食品安全宣传月统计表
内 容 | 累计数 | 备注 | |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贯 | 组织活动(次) | ||
发放宣传资料(份) | |||
参与群众(人) | |||
媒体宣传(次) | |||
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 | 组织活动(次) | ||
发放宣传资料(份) | |||
微信、微博(篇) | |||
电视、报纸(次) | |||
“浙里食安”护航亚运倡议活动 | 出动人数(人次) | ||
检查餐饮单位数(家) | |||
制作短视频(个) | |||
微博、微信、抖音(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