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水香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县中药材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产业是我县新兴农业经济物产业之一,经过省市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注重从药材道地性出发,注重高效、安全、绿色的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县中药材产业已具有一定的规模。2022年我县中药材种植总面积13755亩,其中可投产药材面积6603亩,平均单产63.96公斤,总产量879.72吨,总产值4103.55万元。我县主要推广种植的品种厚朴、黄精、铁皮石槲、温郁金、浙贝母、元胡等。近年来,种植品种向名贵药材铁皮石槲等发展。中药材产业发展在大力推进了我县乡村振兴和产业兴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我县种植中荮材产业受地域面积的限制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影响,另外中药材种植技术人员队伍缺乏和从事中药材主体薄弱也造成中药材产业难以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您在提案中提出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存在的四个问题和四个建议,我们认为很中肯也很及时,也充分说明了您对我县中药材产业的关注。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丽水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出台的《丽水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丽政发〔2023〕13 号)文件精神,我们下步举措为:
1.出台中药材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参照市政府出台的《丽水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结合云和实际,谋划出台《云和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云和县独特的生态环境、生物资源、产业基础,坚持产业化发展、市场化导向,以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传承创新为驱动、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路径,以二产带一产促三产,推动一二三产全链融合发展。
2.加大中药材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扶持为导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资为主体,引导利用社会资金和银行信贷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结合我县中药材的道地性和生产实际情况,根据《丽水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中政策扶持要求“对种植“处州本草丽九味”品种及相关培育品种依法进行补助,新增每亩可按规定补助 800 元,其中灵芝、三叶青、黄精、铁皮石斛四大特色药材每亩补助不低于 2000 元。”等规定,修订《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提高发展中药材产业补助标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药农种植积极性。
3.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创建中药材规范化基地。根据我县当地资源优势和生产实际,重点发展道地药材、加快中药材规范化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特色药材品种和开展药材初加工。加大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投入,扶持建设和完善一批技术含量高、示范带动性强的生态高效中药材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创建省、市道地药材示范区和养生园。
4.强化科技兴药和产业指导。注重中药材品牌创建,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管理。主推新品种和新技术,开展农作制度创新,强化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兴药发展战略。积极开展中药材新品种引进与推广,新品种培育与改良,良种繁育与种苗生产,地方中药材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5.大力推广高效生产模式。继续大力推广现有中药材的高效生产模式,主要有“元胡、贝母水稻轮作模式”“毛竹林下套种黄精模式”“油茶林套种三叶青栽培模式”“铁皮石斛防野生栽培”等技术模式。我县创建“板栗林+仿野生种植铁皮石斛+套种黄精”林下套种多种药材的高效种植模式,提高林下济经的收入。通过加强农业技术人员、药农的规范化种植技术、产地加工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培训,提高中药材产业科技应用水平种植水平。
相信通过各方协作努力和各部门通力合作,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定会再上一个台阶,助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再次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任伟春,联系电话:15057853591)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