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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2号)文件精神,经各茶产业经营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统计,现将2023年农业品牌培育和营销等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4.5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人:蓝李真 联系电话:0578-5522008
俞慧玲 联系电话:0578-5522029
附件:云和县2023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政策兑现补助资金(农业品牌培育和营销等产业项目)情况表
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2022年度农业品牌培育和营销等产业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1).xls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