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有关单位: 为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切实解决低收入农户就学困难问题,根据国开办发〔2015〕1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低收入农户的实际,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就开展我县 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1、2017年认定,并实行动态管理后的低收入农户(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中,有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实施助学补助。 2、学历要求: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的中等职业(高中)、高等职业(专科)教育应具有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 二、补助标准 对低收入农户中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学年给予每生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 三、申报程序 1、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开展宣传、摸底及组织申报工作,对本乡镇(街道)低收入农户进行逐户核实筛选,并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 2、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提供子女就读学校在读证明、户口簿、户主社会保障卡等相关申报材料,填写《2023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确认,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3、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详见附件2),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对农业农村局移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并将助学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四、申报材料 各乡镇(街道)在上报附件1、2表格及公示材料的同时,一并上报各申报农户的以下相关申报材料: 1.就读学校在读证明:县内就读的证明材料由云和县职业技术学校统一调度查询;县外就读的,可灵活选择证明材料,如学生证上每学年注册信息的复印件、学信网的学籍信息等; 2.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3.户主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五、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协调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申报、审核及补助等工作,并负责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 2.县财政局负责助学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3.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助学补助申报对象在校就读情况的审核工作。 4.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宣传发动、核实筛选、申报审核公示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六、其他要求 助学补助按学年申报,申报时间在本秋季学期,请各乡镇(街道)迅速做好宣传、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将附件1、2纸质表格和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中心,同时一并报送附件2电子版,逾期申报导致该补未补的,由各乡镇(街道)自行负责。 联系人:陈云波,电话:0578-5522020。 附件:1.云和县2023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2.云和县2023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汇总表 云农〔2023〕92号.pdf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云和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