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23-3382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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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7-26 |
文号: | 云政办发〔2023〕44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制机制,遵循学前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普惠。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等方面的保障机制,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优化资源布局。深入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3.注重内涵发展。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4.突出科学治理。突出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着力破解学前教育发展难题。落实配备标准,注重素质提升,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质量监测体系,强化安全保障,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目标
按照《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细则》,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实现公办幼儿园主体地位凸显、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师资队伍日趋优化、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力争2023年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认定,使县域内适龄幼儿“好入园”“入好园”。
四、重点任务
1.补齐普惠资源短板。严格落实《云和县主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方案(2021-2025年)》(云政办发〔2022〕6 号)、《云和县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2022年修订)》(云教〔2022〕24号)、《云和县学前教育布局发展规划(2016-2025年)》(云发改办〔2018〕1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科学、合理优化幼儿园网点布局,加快公办园项目建设,加大优质学位供给。
2.完善普惠保障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出台幼儿园非编教师管理办法,有序推进公办园非编教师管理改革。保障非编教师工资待遇,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逐步实现公办非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建立非编教师岗位薪酬体系和薪酬稳步增长机制,确保所有幼儿园教职工缴纳“四险一金”。
3.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进一步深化“云和木玩游戏”教育的理论理念和课程体系,巩固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云和木玩”游戏体系建构及实践范式》的研究成果,不断提升课程内涵与品质,做强做亮以“云和木玩游戏”为特色的区域学前教育品牌。
五、主要举措
(一)适度前瞻,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
根据我县城乡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把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县域内学龄前幼儿数量、分布、变化趋势和现有幼儿园状况,加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二)多管齐下,大力提高普惠性资源比例。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探索公办幼儿园办园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公办园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新建成公办幼儿园2所,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100%。
2.补足配齐小区配套幼儿园。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云和县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整体规划,切实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监管工作,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园的要求。加快推进小徐区块配套幼儿园、白水区块配套幼儿园等项目建设,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有效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
3.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省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确保对年检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通过综合奖补、教师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三)完善机制,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1.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按照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求原则,将各项教育经费投入全部纳入年度预算。完善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定并实施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确保公办幼儿园办园部分补助由财政兜底。落实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不低于5%,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元/生·年的要求。
2.完善分类收费机制。贯彻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幼儿园类别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落实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备案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四)精准管理,不断规范办园行为。
1.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落实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对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加大幼儿园办学许可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民办园审批“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
2.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幼儿园园舍安全监测制度,落实教育、政法委、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3.严格落实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精神,每三年对县域内所有幼儿园进行一轮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常态化开展学前教育发展性督导评估,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五)科学保教,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1.改善办园条件。对照幼儿园等级标准,进一步保障园舍改造、设施设备添置等经费,确保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达到相应等级要求。落实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的要求,确保县域内幼儿平均班额不超过30人。
2.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精神,注重科学保教,规范园所管理,深化幼儿园内涵建设,追求保育、教育、管理、服务的精细化、精致化,持续提升各园保教质量和办园品质。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
3.推进特色创新。全力打造“云和木玩游戏”课程品牌。依托高校优质资源,进一步深化完善“云和木玩游戏”教育的理论理念和课程体系,推进幼儿园以“云和木玩游戏”为特色的园本课程建设,建立健全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云和木玩游戏”课程研发和推广平台,形成具有云和辨识度的学前教育品牌,让更多幼儿共享普惠优质的“云和木玩游戏”课程。
(六)多向发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1.严格落实师资配备标准。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人员配备标准。根据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扩容的需求,适度超前谋划师资配置,制定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科学测算师资需求,制定教师招聘计划,确保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选树师德典型,引导幼儿教师践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园长队伍建设,按照“管理规范、理念前沿”的要求,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并经园长岗位培训合格的学前教育工作者担任幼儿园园长。依法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3.扎实开展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幼儿园(含民办)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确保幼儿教师每五年培训达360学时。鼓励幼儿教师参加高一层次的学历提升和中、高级职称评选,提升区域幼儿园教师学历和职称比例。建立学前教育指导师和兼职教研员制度,依托园长论坛、骨干园长带教、名师工作室等平台,开展分层培养。加强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开展名师工作室建设,培养一批名教师,带动县域幼儿师资整体素质提升。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3年1-4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动员会。制定《云和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积极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二)自查整改(2023年5-9月)。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县教育局及下属单位等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细则》,对标对表,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认真查缺补漏,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三)组织申报(2023年9月)。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分析全县相关部门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资料、数据,梳理创建成果,完成自评工作,形成《云和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自查报告》,经县政府审定,及时上传督导评估材料。
(四)迎接评估(2023年9-12月)。牵头部门要建好评估台账资料,查漏补缺,迎接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专项评估。时间安排:市级审核(2023年9月);省级评估(2023年11-12月);国家级评估(待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云和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效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加强工作联动,共同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和任务,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各项指标达标,依法保障适龄幼儿入园;在编制本乡镇(街道)规划时,要将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同步规划;要维护幼儿园治安和安全,综合治理幼儿园周边环境;要按有关规定承担新建、扩建园舍任务。
(三)强化督查指导。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创建工作进度,按照工作步骤,抓好各创建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及时督查指导各部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确保我县成功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附件:1.云和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以及工作职责
2.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指南(2023)
附件1
云和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傅雅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吴孔平(县府办副主任)
邱德锋(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林 海(县直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
叶小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伟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明友(县委编办副主任)
夏俊燕(县委社建委专职副主任)
柳林静(县政府专职副总督学)
赖建平(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巧红(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亨钦(县财政局副局长)
蔡 礼(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马健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江林峰(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叶文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励耕(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郑 剑(县卫健局公共卫生总师)
徐志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章首林(县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杨建飞(县医保局副局长)
徐 阳(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谢宜谓(市公积金中心云和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邱德锋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统筹规划、协调、督促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定印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迎“省检”和“国检”工作方案及配套文件;统筹协调、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管理全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县府办。主要职责:调整和完善政府保障的幼儿园管理体制,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职责;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职责,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加强督查,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需提供材料:县委、县政府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和具体的认定文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名单。
2.县委组织部。主要职责:加强学前教育党组织建设,推进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需提供材料:幼儿园党建工作统计表和幼儿园名册,建立幼儿园党组织名册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相关资料。
3.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协调媒体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需提供材料:涉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报道(会议、活动等)。
4.县委政法委。主要职责:牵头落实教育、政法委、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牵头出台多部门联动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相关文件;做好与县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需提供材料:提供多部门联动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相关文件;提供近三年全县幼儿园有无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5.县委编办。主要职责: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按国家标准规范配齐配足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不能存在有编不补现象,确保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需提供材料:出具近三年核编和进编情况证明;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6.县发改局。主要职责:负责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配合制定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配合教育部门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需提供材料:近三年幼儿园有无乱收费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近五年调整公办园保育费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和完善调整规划等相关文件,其中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要包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等相关内容。
7.县教育局。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统筹协调、具体规划、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县、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资料建档工作。需提供材料:全国教育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材料;全县幼儿园情况统计表;幼儿园教职工情况一览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制度的相关文件;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相关数据;幼儿园督导评估及责任督学等相关文件材料;各类教师(含民办)平均工资水平证明;牵头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多部门联动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相关文件;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8.县公安局。主要职责:负责对幼儿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警园共建,加大预防和杜绝涉及幼儿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对幼儿园交通安全进行指导;落实多部门联动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相关文件。需提供材料:出具近三年学前教育有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事件的证明;与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联动机制的相关文件;参与幼儿园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的相关记录;提供当地户籍适龄幼儿统计表。
9.县民政局。主要职责:严格执行民办幼儿园审批“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需提供材料:民办园审批、年检等制度的相关文件及材料;民办幼儿园信息备案和公示情况。
10.县财政局。主要职责:负责统筹保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相关经费。需提供材料: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经费标准等相关文件。
11.县人力社保局。主要职责:指导做好深化幼儿园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招聘在编在职人员,并予以政策指导;会同县教育局及时足额补充聘用新教师;会同县教育局做好教师招聘、岗位管理和职务评聘等相关工作;落实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的工资制度和政策,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需提供材料:出具2019年以来云和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证明;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1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负责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征用、审批等工作;将幼儿园建设项目列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幼儿园建设用地的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核查2017年以来规划设计的幼儿园是否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需提供材料:上述工作涉及的相关材料。
13.县住建局。主要职责:负责对幼儿园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检查;根据政策对幼儿园项目建设有关办证费用给予优惠;配合县教育局做好幼儿园园舍安全工作;落实多部门联动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相关文件;落实对幼儿园园所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需提供材料:提供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清单目录;出具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有关政策文件;实地查看园舍条件、建筑安全及消防验收相关结论报告或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房屋结构、抗震及消防设施、电气检测合格报告;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贯彻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意见的相关材料;落实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联动机制的相关文件;相关部门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中出具的相关证明。
14.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负责乡镇公路运管安全;落实多部门联动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相关文件;做好与县级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需提供材料:参与日常管理的相关记录证明;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15.县文广旅体局。主要职责:做好对幼儿园周边网吧及娱乐场所、文化音像图书市场的监管,取缔幼儿园周边的非法网吧;协同幼儿园做好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需提供材料:参与日常管理的相关记录证明;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16.县卫健局。主要职责: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预防接种、疾病防治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进行招生前卫生评价,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核发新上岗保育员上岗证、幼儿园教职员工健康证;定期组织幼儿园保育员及保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落实多部门联动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相关文件。需提供材料:参与幼儿园卫生评价、年检及日常管理的相关记录证明。
17.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对幼儿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多部门联动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相关文件。需提供材料:牵头县消防大队出具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文件和制度;相关安全监管的资料;参与幼儿园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的相关记录证明;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联动机制相关文件。
18.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负责对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幼儿园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指导幼儿园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需提供材料: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记录;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19.县医保局。主要职责:落实参保医保后幼儿园教职工待遇享受等工作。需提供材料:幼儿园教职工人员信息,医疗、生育报销相关材料。
20.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主要职责:落实幼儿园项目环评,对幼儿园周边工业噪声、污染等进行监管和整治;落实多部门联动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相关文件;做好与县级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需提供材料:参与幼儿园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的相关记录证明;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21.市公积金中心云和分中心。主要职责:依法依规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待遇,督促各幼儿园足额为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按规定为幼儿园教师及相关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材料。
22.各乡镇(街道)。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建设用地;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治理;组织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园;摸清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做好迎接省级相关部门实地核查准备。需提供材料:上述工作涉及的相应材料。
附件2
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指南(2023)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观测点及等级评定 | 评估依据及方法备注 | 申报平台上传佐证材料 | 实地评估增加材料 | 责任单位 |
一 普 及 普 惠 水 平 |
B1学前三年毛入园
|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 达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计算方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当地在册3-6岁实际在园幼儿数/当地常住人口适龄幼儿总人数。
| 1-1**县**年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教育机构列表幼儿数截图; 1-2**县**年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统计表(表2)。 | 1-3**县**年学前教育机构列表 (表1) | 县公安局 县教育局 各乡镇(街道) |
B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2.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 达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1.计算方法: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县域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园总人数; 2.公办园是指由国家机构举办,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利用财政性经费举办;或者利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且收费不高于当地普惠性幼儿园标准的幼儿园; 3.普惠性民办园是指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质量合格、接受财政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的扶持、收费执行政府限价,且以非营利性为目的的民办幼儿园; 4.核查对照系统名单和公示名单。 | 2-1**县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覆盖率截图; 2-2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普惠性幼儿园名单(附网址)。
|
2-3**县**年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汇总表(表0)
| 县教育局 县府办 | |
B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 达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1.计算方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公办园(含公办教学点)在园幼儿数/县域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园总人数; 2.核查对照系统名单和公示名单。 | 3-1**县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办园在园幼儿覆盖率截图; 3-2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公办幼儿园名单(附网址)。
| 3-3**县**年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汇总表(表0)(公办园部分) 3-4佐证公办幼儿园举办者法人或身份的具体材料(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 | 县教育局 | |
二
政 府 保 障 情 况 | B4 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 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 | 4-1能体现县级党委政府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 4-2**县幼儿园党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情况表(附表3); 4-3**县加强教育系统(学前教育)党建工作的相关文件。 | 4-5幼儿园党建工作台账(幼儿园准备)
| 县委组织部 县教育局 |
B5 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 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 有科学合理的事业发展规划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5-1**县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以及近年修编的规划或者《区域幼儿园规划》(电子稿或截图)。 | 5-2**县幼儿园布局规划文本 | 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教育局 各乡镇(街道) | ||
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纳入统一规划,并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6-1**县普惠性幼儿园列入控制性规划一览表(表4); 6-2将幼儿园建设列入控规的政策性文件和当页页面截图(表4中的详规编号和附件); 6-3**县《区域幼儿园规划》(详规)。 | 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教育局 各乡镇(街道) | ||||
B6 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 7.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 全部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根据乡镇适龄幼儿数了解乡镇幼儿园布局情况。 | 7-1**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数量情况(截图); 7-2**县**年常住人口适龄幼儿数统计表(表2); 7-3 **县乡镇及乡镇中心园、村幼儿园情况统计表(表5)。
| 县发改局 县教育局 各乡镇(街道) | ||
B7 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 8.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有贯彻意见并已落实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8-1**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材料。
| 8-2 **县2012年以来规划建设的小区名单 8-3**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汇总表(表6)
|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教育局 | ||
二
政 府 保 障 情 况 | 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 全部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9-1**县普惠性幼儿园公示网站; 9-2**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汇总表(表6)。
|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教育局 | |||
B8 财政投入到位 | 10.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不低于5%;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元/生﹒年;在建立成本分担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以上三项全部达到为合格,有一项没达到为基本合格,否则不合格。 | 10-1**县学前教育经费拨款标准一览表(表7)及附件; 10-2预算指标下达的幼儿数基数(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事业公办园幼儿数截图。 | 10-3 2022年-2023年经费拨款凭证(幼儿园准备) |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 ||
11.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 | 有财政补助政策为合格,有临时补助为基本合格,否则不合格。 | 11-1对此类幼儿园补助的相关文件; 11-2相关补助经费落实的佐证(如补助经费拨款原始凭证复印件等)。 | 11-3 2022年-2023年经费拨款凭证(幼儿园准备) |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 |||
12.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 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水平不低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12-1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等相关文件材料; 12-2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贴标准、实际拨款情况的统计表及佐证(如补助经费下达文件或实际拨款原始凭证复印件等)。 | 12-3 2022年-2023年经费拨款凭证(幼儿园准备) |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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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 府 保 障 情 况 | B9 收费合理 | 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 | 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及办法,并按规定执行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 1.无不合理收费: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按规定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无其他违规收费(不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在正常教育时间内以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外收取费用等 );没有跨学期预收费现象; 2.随机对15位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 13-1**县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的公办园收费标准文件; 13-2**县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政策或依据文件; 13-3**县**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表(表8)。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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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 规范调整收费标准且依法依规收取费用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14-1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调价动态统计表 (表9); 14-2近5年调整公办园保育费收费标准的文件; 14-3近5年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依据。 | 被抽取的幼儿园需提供部分家长名单电话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 |||
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 无此现象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年检或其他证明材料。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 ||||
B10 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 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 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收入符合要求、且没有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1. 当地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 2. 当地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 3.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为“2019年社平*108%”,由当地(区)县政府或职能部门提供,若当地无2019年统计数据,则采用设区市的社平工资; 4.审核台账、实地核查劳动合同制教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保办理等情况; 5.对15位以上(公民办)合同制教师进行访谈了解。 | 16-1落实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相关政策文件; 16-2**县本年度当地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平均工资收入和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收入证明。
| 16-3**县(市、区)幼儿园专任教师待遇情况统计表(附表10-1公办园专任教师年工资收入序列)(2023年) 16-4**幼儿园教职工情况一览表(附表10-2及附件)(2023年)(幼儿园准备) | 县人力社保局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 |
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 民办园教师最低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且没有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17-1落实民办园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相关政策文件(长效机制); 17-2当地2019年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证明和上一年度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年收入统计。
| 17-3**县(市、区)幼儿园专任教师待遇情况统计表(附表10-1 中民办园专任教师年平均收入序列)(2023年) 17-4**幼儿园教职工情况一览表(附表10-2及附件)(2023年)(幼儿园准备) | 县人力社保局 县财政局 县医保局 市公积金中心云和分中心 县教育局 | |||
二
政 府 保 障 情 况 | B11 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 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 区域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健全,各部门有明确职责并在审批、年检、日常管理中落实为合格,有任一部门缺位为不合格。 | 18-1**县安全管理联动机制落实表(表11)及附件; 18-2八部门参与幼儿园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的相关记录及过程性资料。 | 县教育局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住建局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 | ||
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结合网上查询。 | 19-1**县督导评估前两年内全县幼儿园无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 县教育局 县府办 | |||
B12 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 20.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 规范审批及年检的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民办幼儿园“先证后照”:指幼儿园须先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再进行法人登记的制度 。“证”指办学许可证,“照”指法人登记证。
| 20-1**县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或相关文件); 20-2**县民办园法人登记统计表(此表民政局提供); 20-3民办幼儿园落实年检制度的相关通知文件; 20-4上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结果和过程性资料。 | 县教育局 县民政局 | ||
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21-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的相关文件; 21-2**县**年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汇总表(表0); 21-3公示幼儿园基本信息的具体网站网址; 21-4部分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截图或照片。 | 县教育局 县民政局 | ||||
22.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 有办园行为规范督导评估3年规划、已开展全域规范办园行为检查并统一纳入国家平台的,为合格;开展检查但未纳入平台的为基本合格;未开展检查的不合格。 | 2020-2022年每个县(市、区)须完成一轮规范办园行为检查。
| 22-1**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或计划; 22-2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平台完成评估情况截图(包括评估报告)。 | 22-3开展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过程性材料
| 县教育局 | ||
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 所有幼儿园(包括教学点)均配备责任督学并在园门口挂牌公示,责任督学按计划履行督导,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核查幼儿园挂牌督导制度落实情况。
| 23-1**县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相关文件; 23-2**县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安排表(表12)。
| 23-3责任督学按计划履行督导的记录及过程性资料 | 县教育局 | ||
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 全面完成为合格,发现1所无证园或者发现1所准办园和教学点明显未达规定要求而给予审批和挂靠的,均为不合格。 | 24-1**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无无证办学幼儿园证明; 24-2 **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
| 24-3 **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过程性资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教育局 | |||
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 无此现象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25-1**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无幼儿园上市及过度逐利证明。
| 25-2全县各民办园财务审计报告 |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教育局 | |||
三
幼 儿 园 保 教 质 量 保 障 情 况 | B13 办园条件合格 | 26.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图书配备人均大于等于4本(或省标)。 | 全部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为合格.抽查发现2所未达到为基本合格,3所及以上未达到为不合格。 | 省标:一级园生均20册,二级园生均18册,三级园生均15册,准办园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 26-1**县幼儿园教玩具及图书配备统计表(表13); 26-2部分幼儿园图书配备举例照片。 | 县教育局 | |
27.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 全部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为合格.抽查发现2所未达到为基本合格,3所及以上未达到为不合格。 | 依据:《浙江省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浙江省薄弱幼儿园提升标准》《浙江省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点提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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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县幼儿园玩教具及图书配备统计表(表13); 27-2部分幼儿园班级教玩具、专用活动室教玩具等配备举例照片。 | 27-3**幼儿园大区角教玩具统计表(表13-1)(幼儿园准备) 27-4**幼儿园小区角教玩具统计表(表13-2)(幼儿园准备) |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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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 全部达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的建设均需达到三个“生均”标准(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2017年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三个指标全部合格的需达到半数以上。 | 28-1 教育部表:区县内幼儿园信息上报表2 。
| 园区设计图(或竣工图)(幼儿园准备) | 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B14 班额普遍达标 | 29.县域内幼儿园班额符合规定。 | 县域内每所幼儿园平均班额不超过30人为合格,85%及以上幼儿园平均班额不超过30人为基本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1.按“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配备的幼儿园计入“平均班额不超过30人”园所数; 2.凡有幼儿园小班班额超过35人(含),或中大班班额超过40人(含)的,为不合格; 3.计算幼儿园班额时,按照独立园区计算。 | 29-1**县幼儿园教职工情况统计表(表10中平均班额序列)(本学期); 29-2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班数班额情况截图。
| 县教育局 | ||
B15 教师配足配齐 | 30.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 全部按国家标准规范配齐配足保教人员的为合格,80%及以上幼儿园按国家标准配备保教人员为基本合格,否则不合格。 公办园在控编数内均按计划进编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1.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2.寄宿制幼儿园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 3.按《浙江省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点提升标准》配备“一教一保”的,规模不超过2个班,班额需控制在20人以下。 | 30-1**县幼儿园教职工待遇情况统计表(表10中教职工情况、教职工与幼儿比、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序列); 30-2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中的教职工情况截图。 | 县教育局 县委编办 | ||
31.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 31-1**县近三年公办幼儿园机构核编情况; 31-2**县进编计划或其他相关文件及佐证。 | 县委编办 | |||||
32.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 达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32-1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中师生比情况截图; 32-2**县幼儿园教职工待遇情况统计表(表10中专任教师与幼儿比序列)(本学期)。 | 县委编办 县人力社保局 县教育局 | ||||
三
幼 儿 园 保 教 质 量 保 障 情 况 | B16 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 33.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 县域内专任教师持证率100%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1.“专任教师”指除园长、财务人员、保健人员外,幼儿园班级的两位教师和兼全园公共课的专业教师(如体育教师等)以及进班兼课的副园长、保教主任等; 2.计算方法:专任教师持证率=县域内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人数/县域内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专任教师数; 3.关注民办园教师培训情况。 |
33-1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定期注册等制度的相关文件; 33-2**县幼儿园教职工待遇情况统计表(表10中专任教师总数与持证人数序列)(本学期); 33-3全国教师管理系统和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佐证教师持证率相关数据截图。 |
33-4**幼儿园教职工情况一览表(表10-2中资格证号序列)及附件(幼儿园准备)
| 县教育局 |
34.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34-1**县全员轮训情况统计表(表14)及附件; 34-2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相关数据截图。 | 34-4有关培训的过程性材料(幼儿园准备) | 县教育局 | |||
3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结合教师访谈。 | 35-1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文件; 35-2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师德考核办法等; 35-3其他师德师风建设的过程性材料; 35-4个别幼儿园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例举。 |
县教育局 | |||
36.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36-1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的无严重师德师风事件证明。 |
县教育局 | ||||
B17 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 37.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 全部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
1.无“小学化”现象:指幼儿园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提供充足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没有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没有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没有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 2.现场主要查看环境、材料、场地、活动及一日计划和作息等。 | 37-1幼儿园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指南》、去“小学化”等文件通知、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 37-2其他过程性材料补充。 |
县教育局 | ||
B18 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 | 38.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 由教育部平台统一调查。 | 县教育局 |
注:1.纸质材料包括“平台上传佐证材料”和“实地评估增加材料”,集中交评估组查阅。幼儿园准备材料留在幼儿园备查。
2.28-1比平台表格增加3个生均面积,新表可自动生成,幼儿园园区设计图(或竣工图)备查。
3.38项三级指标中有1项“不合格”或有5项及以上“基本合格”不能通过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