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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云和县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7-25
文号: 云政发〔2023〕16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和县城市更新(棚改)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李苏宁  发布时间: 2023-07-26 08: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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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城市更新(棚改)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城市更新(棚改)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中共云和县委关于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以开展城市更新省级试点为契机,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品位,更好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新期待,根据《云和县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新一轮城市更新(棚改)三年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任务。力争通过三年时间(2023年-2025年),在解放街东区块、解放街西区块、香菇市场区块、古竹区块、府前路东侧区块、府前路西侧区块、鲤鱼山以北区块、云中周边区块等8个区块中选择群众改造意愿强的部分区块进行更新改造,拟改造用地面积约50万平方米。

(二)更新改造范围。原则上在以下8个区块进行更新改造,涉及总用地面积约113.95万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05.17万平方米。8个区块之外群众意愿高、能成片开发的区块,经综合评估后认为条件成熟的,也可纳入年度城市更新计划。

1.解放街东区块:用地面积约13.53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9.87万平方米。

2.解放街西区块:用地面积约26.46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34.12万平方米。

3.香菇市场区块:用地面积约3.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2.18万平方米。

4.古竹区块:用地面积约30.96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30.79万平方米。

5.府前路东侧区块:用地面积约3.0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2.72万平方米。

6.府前路西侧区块:用地面积约7.7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9.92万平方米。

7.鲤鱼山以北区块:用地面积约24.7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2.47万平方米。

8.云中周边区块:用地面积约4.2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

以上各区块具体规划示意范围详见附件,示意范围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编制拟更新改造区块的各项规划,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做到规划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保护历史文脉、历史建筑相结合,与城市经济发展相结合。

(二)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不断增强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三)坚持群众自主。始终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更好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让市民主动参与城市更新工作。按照“危旧房聚集区优先、群众改造意愿强烈优先、城市景观打造重点区域优先、已经启动城市改造提升项目优先”的原则,采取竞争性征收的方式,推动改造意愿强烈、条件成熟的区块优先实施,形成有利于城市更新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文脉传承。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统筹云和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延续历史文脉,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五)坚持政策创新。强化制度供给,推行以货币补偿安置为主、产权调换为辅的安置方式,结合房票政策进行奖励安置,变“人等房”为“房等人”,更好地实现“住有宜居”。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健全体制机制。调整县城市更新(棚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云和县城市更新(棚改)行动方案,组建相关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业务培训。完成征收小组人员抽调、办公场所落实,实行分区块集中办公,适时召开城市更新(棚改)动员大会。

2.加快项目前期。编制前期规划方案,出具拟改造范围,组织人员对各区块规划范围内房屋和土地的权属、类别、面积、历史文化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并分户征询改造意愿,确定改造区块及范围,做好集体土地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及改造项目风险评估。

3.强化要素保障。研究融资政策方案,筹集改造前期项目资金、征收资金,做好林地指标、农转用指标保障。制定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

(二)征收实施阶段。

1.公告评估。发布征收范围公告,开展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勘测定界报告,开展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讨论、征求、修改并及时公布,完成未经登记房屋产权认定、结果公示。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按照程序做好房屋评估机构确定,完成入户踏勘、评估、复核、公示等工作。

2.签约腾空。全面启动征收工作,在签约规定时间内完成签订补偿协议、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农转用报批、支付补偿款、房屋腾空、购买房票、清表拆除等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3.依法征收。对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做好再动员、再落实工作;对未能达成协议的征收事项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通过法律程序完成征收。

(三)更新改造阶段。

1.编制改造提升规划设计方案及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方案。

2.启动土地出让及出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3.启动保留区块的改造提升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县城市更新(棚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块指挥部、产权认定组、要素保障组、政策研究组、司法保障、信访维稳组等7个工作机构。

(二)强化宣传发动。制定城市更新(棚改)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城市更新(棚改)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调动群众积极性,形成全县上下关注、支持、参与城市更新的浓厚氛围。

(三)集聚要素投入。加大资金保障,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为城市更新提供多方面、多渠道的资金保障。加强用地保障,充分考虑、提前谋划用地需求,并做好拆后土地的盘活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能。加强政策保障,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确保城市更新项目加快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奖罚分明的工作考核机制,把城市更新(棚改)工作列入县级综合考核,实行抽调个人考核与包干单位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较好完成城市更新(棚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实行工作督查和项目推进定期通报机制、干部约谈和问责制度,实现干部参与项目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推动城市更新(棚改)工作稳步快速有序开展。

附件:云和县城市更新(棚改)示意图(详见pdf附件)

云政发〔2023〕16 号.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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