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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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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化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129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8〕1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岗位管理的补充通知》(丽人社〔2018〕11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按照县人力社保局备案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通过建立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管理制度,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事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云和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所有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四、政策依据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岗位管理的补充通知》(丽人社〔2018〕1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五、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机构设置
为保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叶永平
副组长:王 伟、林 伟、邱李连
成 员:阙 伟、梁维琛、练丽慧、蓝 靖、黎 翔、
王敏云、任 琳、郑鹏飞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六、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细则
(一)管理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吃苦耐劳、廉洁奉公的精神。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资格;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三年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八、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九、十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二年以上,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关于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云人社〔2017〕1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四)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工龄、任职年限均以人事档案为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
(1)工作年限:计算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每年按0.5分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当年不计分),满分15分。
(2)学历:按现有学历,博士计10分,研究生计8分,本科计6分,专科计4分,中专及以下计3分。
(3)职称: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4)职务:在现聘现岗位期间担任单位正科级职务,每年计4分;副科级职务,每年计3分;正股级职务,每年计2分;副股级职务,每年计1分。
(5)荣誉:在现聘现岗位期间获得国家级荣誉每次加5分,省级荣誉加3分,市级荣誉加2分,县级荣誉加1分(限党委、政府);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等条线荣誉相应减半;其他荣誉得0.5分。当年内多次得奖的取最高的一次奖励加分。(荣誉满分为10分)
(6)领导班子考评20分:根据竞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7)减分(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形)
违反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规定被查处的(以书面通报或处理意见函为据),按如下扣分:被本单位查处的每次扣1分;被主管单位查处的每次扣3分;被县级及以上纪委等部门查处的每次扣5分。
七、竞聘程序及形式
(一)公布岗位。公布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二)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任职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分别按总分排序确定聘用岗位和级别,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研究决定。云和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六)结果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岗位竞聘原则上一年组织实施一次,单位聘任执行时间为首次设岗时间,每年保持稳定,一般不作变动。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起聘时间一般为资格取得时间的次月首日。
八、职称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合格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称解聘、低聘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2.对聘期考核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考核要求的人员,不得聘任到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上工作;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其聘任到低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上工作。
九、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且在影响期内;
2.上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4.连续旷工10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
(二)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三)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需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向人事部门申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由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局党组备案。
(四)在符合聘任的条件下,临近退休人员(三年内)优先考虑。
(五)本方案解释权归云和县交通运输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