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县纪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纪委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县纪委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县纪委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县纪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县纪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县纪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县纪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县纪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县纪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县纪委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云和县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对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纠正工作;
7.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8.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10.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11.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县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12.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考察、培训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纪委部门预算只有一个本级预算。
二、2023年县纪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纪委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纪委2023年收支总预算3309.85万元。
(二)关于县纪委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3年收入预算3309.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0.57万元,增长7.49%,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社保费用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09.85万元,占100%。
(三)关于县纪委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3年支出预算3309.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0.57万元,增长7.49%,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社保费用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5.24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5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71.71万元,占74.68%;日常公用支出405.83万元,占12.26%;项目支出432.31万元,占13.06%。
(四)关于县纪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纪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09.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309.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5.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59万元。
(五)关于县纪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纪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09.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0.57万元,增长7.49%,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社保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5.24万元,占77.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9.29万元,占9.95%;卫生健康(类)支出202.73万元,占6.12%;住房保障(类)支出202.59万元,占6.1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42.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32.31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办理、巡察等工作及片区协作技术用房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2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慰问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六)关于县纪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77.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7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05.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县纪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纪委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县纪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7.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 11.88%。主要用于接待周边县市单位工作对接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往来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纪委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5.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97万元,增长2.26%,主要是工作业务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纪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1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纪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县纪委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2.31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服务的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指反映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部门支出;“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等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单位在职人行政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单位在职人事业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