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关心关爱留守老年人生活,云和县于2019年开始实施敬老餐工程,营造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长寿老年人,形成爱老、敬老的良好氛围,让长寿老年人晚年生活更暖心。为更好的实施好项目,现对敬老餐工程工作规范敬老餐采购发放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背景及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年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我们应树立积极老龄观,为老年人健康发展提供更大支持和服务。云和县以敬老餐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好养老工作,努力让云和的老年人更加健康长寿,晚年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环境,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增加长寿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实施内容 (一)关爱对象。本县户籍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敬老餐发放从老年人年满90周岁的次月起,至老年人去世的当月止,次月开始停发。根据户籍由各乡镇(街道)核实确定发放对象。 (二)敬老餐标准。实行“一月一配送”制,即为每位发放对象每月提供一份敬老餐,敬老餐可以是奶粉、面包、饼干和桂圆等适合老年人食用的食物,可按照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不得超过资助标准。标准根据当年的资金筹集一般情况每人每年按照720元左右的标准配送。 (三)统筹安排资助经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经费在养老经费和慈善经费中安排。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自愿捐资,扩大经费来源,提供资金保障。 (四)配送方式。每年通过政采云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确定采购和配送公司,负责物资采购、发放和配送等服务工作。 (五)发放流程。每月根据乡镇(街道)提供的发放对象名单数据,由敬老餐工作小组拟定采购计划,委托中标的供应商实施采购,取样封存,供应商发送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民政办签收后组织配送到村,村级负责领取后5天内发放老年人手中,村干部核实签字(盖章),由乡镇(街道)收集、上交,财务凭证签证单报账。 三、单位职责 各乡镇(街道):负责关爱对象的核对、申报,发放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运行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的指导和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做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现场规范操作等环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检。 审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四、具体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和乡镇(街道)等单位要认真地组织实施,及时跟进、动态掌握、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行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社会各界对供应商的检查和监督。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加强对敬老餐工程的财务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长寿老年人敬老餐工程工作方案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地宣传这项惠民政策。要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长寿老年人敬老餐工程工作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让全县的老年人生活得更快乐、更长寿,努力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云和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五、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规范管理物资采购。实行集中采购,通过政采云网上超市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实施统一配送。供应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同时严格按规定做好资金结算。 (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敬老餐工作资金统一纳入财政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对采购物品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加强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并做好财务公开,如有社会捐赠,应每年向捐赠人汇报收支情况。 六、敬老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叶平(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吴林娟(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巧红(县民政局副局长) 章首林 (县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成 员:余火亮(浮云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肖珂珂(元和街道党委委员) 严海虹(凤凰山街道党委委员) 刘海斌(白龙山副区长) 蓝少荣(崇头镇党委委员) 叶伟林(石塘镇副镇长) 王 婧(紧水滩镇副镇长) 林 煊(赤石乡副乡长) 赵雪华(安溪畲族乡副乡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吴巧红兼办公室主任,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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