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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和县定向培养教师招生公告
索引号:002654403/2023-33327     发布机构:云和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6-25 15: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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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0号)、《浙江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26县教师队伍建设助推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短板问题,2023年云和县计划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22名,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计划定向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能胜任教育岗位,安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

二、招生对象

报考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具有云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并与云和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就业分配服从云和县教育局安排。

三、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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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录取

定向培养招生坚持“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原则。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只招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且已与云和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范围,按照志愿和高考成绩投档,由培养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培养经费

经承办院校正式录取的每位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等费用由县财政补助2万元。由定向委培生本人先支付,毕业到岗后分四年返还,按照签订的协议执行。协议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并严格履行。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六、就业政策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被录取的考生,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与云和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及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工作岗位由云和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服务期6年。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云和县教育局:0578-5525008

云和县教育局

中共云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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