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70/2023-3539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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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5 |
文号: | 云科〔2023〕1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YHD05-2023-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读:政策解读.docx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3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未列入《云和县科学技术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已经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2023年6月25日起施行。
附件:1.云和县科学技术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云和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
云和县科学技术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云和县科学技术局 云和县财政局 | 云科〔2022〕6号 |
2 | 云和县科学技术局 云和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云和县木制玩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 | 云科〔2021〕15号 |
3 | 云和县科学技术局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关于废止《云和县木制玩具原创产品登记备案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的决定 | 云科〔2019〕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