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374/2023-24939 | 主题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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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2 |
文号: | 云水〔2023〕48号 |
云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为巩固深化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工作成果,适应新阶段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供水工程规范管理和长效运行,现将《云和县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细则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云和县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考核办法(试行)
云和县水利局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和县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供水管理工作,强化以专业化管理、商品化供水的方式对县域内农村供水工程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全面提升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根据《浙江省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细则(试行)》(浙水农电〔2022〕28号)、《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浙江省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办法》(浙水农电〔2021〕27号)等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单位就县域农村供水工程(包括城镇区域集中供水工程、联村供水工程和单村供水工程)日常运行管理的年度考评工作。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云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第四条 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原则,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
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五条 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动态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评分表由自我评价和复核评价组成。其中,自我评价由统管单位完成;复核评价由县农饮办结合统管单位提供的台账资料及日常动态督查情况组织完成。
第六条 县级动态督查主要围绕检查县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情况开展。包括现场勘查供水站外貌、环境卫生、供水能力、服务人口、净化工艺、消毒方式、水质检测能力及标识标牌是否及时维修养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落实等内容,检查相关工作台账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对部分供水工程进行水质抽检。督查工作由县农饮办牵头不定期开展,抽查时通过实地踏勘、拍照取证、专业设备取样等方式收集资料。统管单位在配合做好检查工作的同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并及时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县农饮办。县农饮办落实专人负责归集动态督查工作台账,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实行销号管理并不定期对历次省市明查暗访、县级动态督查及舆情、热点问题工程进行“回头看”,若发现问题情况严重或往期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将在年度考核时酌情扣分。
第七条 考核采用评分制,基本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评分表。年度考核得分=基本分+加扣分。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 领导重视。对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年度工作作出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年度实施方案和统管员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统管单位主要领导对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区域农村供水信息“一本账”,健全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切实落实供水管理人员和专业统管员的工作责任。
第九条 资金使用。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经费严格按规定使用,实行专账管理,由统管单位统筹用于水质检测、药剂采购、宣传培训、运管服务、应急抢修(险)、统管员劳务报酬等工作,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年初统管单位须提供年度统管资金使用预算报告,实行先申请后拨付或预拨付制度;年度考核时,统管单位须提供年度统管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报表。
第十条 岗位设置。统管单位应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岗位设置应包括综合管理岗、运行管理岗、计量检测岗、安装服务岗等,合理配备人员数量,人员数量应符合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管理制度。统管单位应按照要求制定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应包括岗位责任、运行操作、安全生产、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维修养护、应急保供、计量收费、财务管理、培训考核等。其中,维修养护包括日常管护、定期维护和大规模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
乡镇水厂可参照城市水厂管理标准制定。其中,应急保供制度应针对突发事件单独制定,如台风、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以及水源污染、传染病流行期等。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统管单位应编制供水应急预案,包括水质风险、水源不足、供水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应急净水技术与设施设备。同时,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当出现供水突发事件时,应按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同时,应及时总结,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重大活动、节日期间和极端天气的供水安全。
第十三条 教育培训。统管单位应加强职工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岗位职责要求,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专业岗位人员应取得行业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统管单位应统一制定职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岗位技能等。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培训。新进人员、转岗人员、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全面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十四条 水源管理。统管单位应配合有关单位按照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要求,协助完成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和建设工作。同时,应建立水源地定期巡查制度,巡查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内容包括水源水量情况、水质感官情况、取水口运行状况等,相关检查须有记录,形成台账。巡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乡镇(街道)、县农饮办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水厂(站)管理。统管单位应对水厂(站)厂区进行封闭式管理,各类生产构(建)筑物应保持卫生整洁,排水通畅,通风和照明设施齐备,配备灭火器、防汛等应急器材和物资。要根据净化、消毒工艺制定制水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建立台账并实行制度上墙,重要部位环节设施有统一标识标牌,水厂醒目处设置公示牌,标注工程名称、工程规模、“三个责任”信息、监督服务电话等内容。专业统管员要严格按照规程控制生产运行过程,并根据规范要求确定加药量,对供水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对农村饮用水供水设施定期进行冲洗清理,有运行管理检查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和排除隐患故障,保障安全生产和供水质量,确保供水水质经净化后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同时,统管单位要制定水厂(站)巡查制度以及巡查路线,定期巡查设施设备运行以及厂区安全情况。其中,乡镇水厂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巡查不少于3次;联村、单村供水站应每周至少巡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
第十六条 供水管网管理。统管单位应根据水厂(站)供水管网末梢的水量水质情况,对末梢管网定期冲洗、排空。乡镇水厂管网巡查每日至少1次;联村、单村供水站管网巡查每周至少1次,并建立供水管网运行维护记录,确保供水水质、水量、水压达标。同时,统管单位应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级组织加强用水宣传与巡查,确保自备水源的供水管网及非生活饮用水管网与乡镇水厂、联村水站、单村水站的供水管网无非法串接串联情况。
第十七条 综合成效。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归档制度,包括自来水水质达标率、净化消毒设备安全运行、安全生产、用水户满意度、信息宣传工作等。规模以上水厂应配备水质化验室,按相关要求开展水质检测;规模以下水站应由县级农村供水检测中心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要求每月水质检测1次以上,水质检测数据形成档案,录入“城乡供水数字化管理系统”并做好系统动态管理及相关数据信息日常报送工作。统管单位须配备专业应急抢修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储备充足应急抢修物资器材,并畅通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及时处置群众用水问题,进行问题闭环销号管理;建立信息发布和公告制度,当供水工程需要紧急停水时,应通过短信、“浙里办”中“云和城乡供水”板块等方式实时更新停复水资讯。
第十八条 加扣分项。加分项(最高为10分),在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过程中相关体制机制、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新,在市级及以上范围推广示范,每次加1分,最多2分;在各类检查考核、明察暗访等工作中,工程运行稳定,成效良好,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扬或市(局)及以上领导正面批示,每次加1.5分,最多3分;农饮水统管工作(含单位、个人及工作事项等)得到市(局)以上嘉奖,或全市排名靠前的,每次加1.5分,最多3分;农饮水统管工作宣传报道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由市级以上媒体正面宣传的,每次加0.5分,最多2分。扣分项(最高为10分),在督查飞检、明查暗访、现场检查中,因县级统管未到位,被省市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因统管工作不力导致供水重大舆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扣4分;在上级“四不两直”等明查暗访和县级动态抽查中发现问题较重或较多,酌情扣分,若对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反馈并进行闭环销号管理的,将从重扣分,最多扣3分。
第四章 考核时间
第十九条 县级统管单位实行年度自评。自评报告内容应包括: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工作的组织发动、经费使用、运行管护、综合成效情况、自评结果、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与建议等。与考核评分表对应的佐证材料由统管单位整理,与自评报告一并提交核查,有关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
县级统管年度自评应在当年10月底完成并上报县农饮办,县农饮办于11月15日前完成审核。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 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考核结果是拨付运行管理经费的主要依据,作为县水利局对云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年度考核依据。运维管理经费年初按市场化运行管理经费90%拨付,年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统一结算。考核结果95分(含)以上为优秀,按市场化运行管理经费的100%拨付;95分以下的酌情扣减运行管理经费,原则上每低一分,扣除1%运行管理经费,以此类推,最高扣除不超过市场化运行管理经费的15%。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云和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件:1.云和县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工作年度考核评分表
2.云和县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动态督查评分表
3.云和县农村饮用水工程动态督查记录表
附件1
云和县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工作年度考核评分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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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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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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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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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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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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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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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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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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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领导重视 |
4 | 1.统管单位主要领导对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工作高度重视,对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年度工作作出部署(2分)。 2.制定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工作年度实施方案或计划(2分)。 | |||
2 | 资金使用 | 6 | 1.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在各类审计、督查、暗访等工作中未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2分)。 2.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规定建立专账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2分)。 3.管护资金支出规范、程序到位(2分)。 | ||||
3 | 岗位设置 | 5 | 1.统管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并落实相关责任(1分)。 2.统管单位配备综合管理岗、运行管理岗、计量检测岗、安装服务岗等岗位且按要求合理配置岗位人员(2分)。 3.签订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人员责任书,落实专职供水管理人员和专业协管员的工作责任(2分)。 | ||||
4 | 管理制度 | 5 | 1.制定对县级统管人员的年度考评办法(2分)。 2.按照要求制定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1分);乡镇水厂单独编制运行管理和保供制度并严格执行(1分)。 3.县级统管人员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分)。 | ||||
5 | 应急预案 | 5 | 1. 制定并修订完善农村供水应急保供预案(3分)。 2. 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当出现供水突发事件时按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2分)。 | ||||
6 | 教育培训 | 5 | 1.统管单位专业岗位人员须取得行业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2分)。 2.统一制定职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统管人员每年应进行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培训(3分)。 | ||||
运行管理 (40分) | 7 | 日常运维 | 16 | 1.供水站内物品堆放整齐,厂区整体面貌整洁有序(3分)。 2.对群众反映的供水问题,反馈解决及时,应急抢修维护到位(3分)。 3.落实开展供水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的运维加药、数字化设备的校准、电气设备的检修等工作(3分);制水环节严格根据设备的使用、停用、检修的管理机制执行(3分)。 4.正常供水情况下,供水服务压力不低于0.14MP(2分);定期对末梢管网定期冲洗、排空并建立供水管网运行维护记录(2分)。 | |||
8 | 三个责任 | 6 | 1.协助监督“三个责任”公示牌设立,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到位(2分)。 2.落实具体供水站运行管理责任(2分)。 3.完成农村供水站建档立卡并及时更新(2分)。 | ||||
9 | 巡查监督 | 8 | 1.对日供水规模不足200吨且千人以下的供水水源明确保护范围、设立标识标牌并纳入村规民约等情况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监督(2分)。 2.建立完善的巡查制度,根据不同类型供水厂(站)对水源、水厂、管网巡查频次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每月统管巡查,督促统管员切实巡查扫码到位,确保每月水源地、水厂、管网巡查率平均值达90%以上,每低1%,扣1分(4分)。 3.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2分)。 | ||||
10 | 档案资料 | 10 | 1.应按要求建立县域农村供水信息“一本账”,并及时更新完善(3分)。 2.台账资料应记录完整,包括水源地巡查、水质检(抽)测、设备巡查、消毒药剂添加等(3分)。 3.供水问题投诉受理解决及时、服务记录完整(2分)。 4.重大问题报告详细及时、处理结果记录完整(2分)。 | ||||
综合成效 (30分) | 11 | 水质检测 | 8 | 1.设立县级农村供水检测中心(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按规定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台账记录完整(1分)。 2.规模以上水厂配备水质化验室,检测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耗氧量、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消毒剂余量等日常性指标和超标风险高的非常规指标(1分);开展出厂水每日检测,每年不少于1次全分析(或常规指标+风险指标)(1分)。 3.联村单村水站出厂水每月检测至少1次,并按时将水质结果上传城乡供水数管系统(2分)。 4.建立原水水质检测制度,乡镇水厂原水每月检测至少1次,检测指标至少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耗氧量、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和超标风险高的指标(1分);乡镇水厂按照GB3838中有关水质检验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共29项,每半年开展检测至少1次(1分)。 5.管网水与管网末梢水的检测每月至少1次(1分)。 | |||
12 | 水质达标 率 | 4 | 1.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全年丰水期、枯水期水质监测工作(1分)。 2.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年均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每低1%,扣0.5分;低于90%,不得分(3分)。 | ||||
13 | 供水服务 | 5 | 1.设立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1分);服务热线有专人负责接听受理和记录(1分)。 2.配备专业应急抢修队伍,储备充足应急抢修器材物资,实行24小时值班制(1分)。 3.建立信息发布和公告制度,当供水工程需要紧急停水时,通过短信、“浙里办”中“云和城乡供水”板块等方式实时更新停复水资讯(2分)。 | ||||
14 | 安全生产 | 5 | 1.安全检查记录齐全,安全检查台账及安全隐患排除记录齐全(1分)。 2.安全物资配置合理、到位、领用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防汛、防护、制水等(1分)。 3.消毒药剂采购、保管、使用规范(1分)。 4.无安全事故发生(2分)。 | ||||
15 | 信息技术 应用 | 2 | 按上级部门及县农饮办要求,在城乡供水数管系统等相关系统平台上及时录入更新数据(2分)。 | ||||
16 | 宣传信息报送 | 6 | 1.日常信息资料报送及时性和准确性(2分)。 2.每月上报县农饮办信息1篇,每半年上报工作总结1篇(2分)。 3.其他信息及相关材料报送及时性和准确性(2分)。 | ||||
总分 | 100 | ||||||
加扣分 (20分) | 17 | 加分项 | 10 | 1.在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过程中相关体制机制、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新,在市级及以上范围推广示范,每次加1分,最多2分。 2.在各类检查考核、明察暗访等工作中,工程运行稳定,成效良好,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扬或市(局)及以上领导正面批示,每次加1.5分,最多3分。 3.农饮水统管工作(含单位、个人及工作事项等)得到市(局)以上嘉奖,或全市排名靠前的,每次加1.5分,最多3分。 4.农饮水统管工作宣传报道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由市级以上媒体正面宣传的,每次加0.5分,最多2分。 | |||
18 | 扣分项 | 10 | 1.在督查飞检、明查暗访、现场检查中,因县级统管未到位,被省市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因统管工作不力导致供水重大舆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扣4分。 3.在上级“四不两直”等明查暗访和县级动态抽查中发现问题较重或较多,酌情扣分;若对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反馈并进行闭环销号管理的,将从重扣分,最多扣3分。 |
附件2
云和县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动态督查评分表
类别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标准
| 评分 |
资金管理 (10分) | 1 | 使用管理 | 10 | 1.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在各类审计、督查、暗访等工作中未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3分)。 2.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规定建立专账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4分)。 3.管护资金支出规范、程序到位(3分)。 | |
运行管理 (40分)
| 2 | 日常运维 | 12 | 1.供水站内物品堆放整齐(3分)。 2.对反映的问题,反馈解决及时(3分),应急抢修维护及时(3分)。 3.严格根据设备的使用、停用、检修的管理机制执行(3分)。 | |
3 | 三个责任 | 5 | 1.协助监督“三个责任”公示牌设立,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到位(1分)。 2.设立供水服务电话并完成公示(1分)。 3.落实具体供水站运行管理责任(1分)。 4.设立投诉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受理、记录(1分)。 5.完成农村供水站建档立卡并及时更新(1分)。 | ||
4 | 水质检测 | 8 | 1.建立水质检测中心并按规定开展水质检测工作,记录完整(4分)。 2.按照单村供水站每月至少一次的要求,完成单村供水站水质检测任务,记录完整并按时上传城乡供水数管系统(4分)。 | ||
5 | 巡查监督 | 6 | 1.对日供水规模不足200吨且千人以下的供水水源明确保护范围、设立标识标牌并纳入村规民约等情况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监督(3分)。 2.有计划地开展每月统管巡查,督促统管员切实巡查扫码到位,确保每月水源地、水厂、管网巡查率达到上级相关要求(3分)。 | ||
6 | 档案资料 | 9 | 1.应按要求建立县域农村供水信息“一本账”,并及时更新完善(2分)。 2.台帐资料应记录完整,包括水源地巡查、水质检(抽)测、设备巡查、消毒药剂添加等(3分)。 3.供水问题投诉受理解决及时、服务记录完整(2分)。 4.重大问题报告详细及时、处理结果记录完整(2分)。 | ||
综合成效 (50分)
| 7 | 水质达标 率 | 15 | 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抽查水样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得15分;水质合格率每低1%,扣1分;低于90%,不得分。 | |
8 | 安全生产 | 15 | 1.安全检查记录齐全,安全检查台帐及安全隐患排除记录齐全(5分)。 2.安全物资配置合理、到位、领用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防汛、防护、制水等(3分)。 3.消毒药剂采购、保管、使用规范(3分)。 4.无安全事故发生(4分)。 | ||
9 | 信息技术 应用 | 10 | 按上级部门及县农饮办要求,在城乡供水数管系统等相关系统平台上及时录入更新数据(10分)。 | ||
10 | 宣传信息报送 | 10 | 1.日常信息资料报送及时性和准确性(3分)。 2.每月上报县农饮办信息1篇,每半年上报工作总结1篇(4分)。 3.其他信息及相关材料报送及时性和准确性(3分)。 | ||
总分 | 100 |
附件3
云和县农村饮用水工程动态督查记录表
基本信息 | 行政区划 | 县 镇 村 | 受益人口 | 人 | |
供水工程名称 | 设计供水 | 吨/每日 | |||
工程类型:□城市管网延伸 □乡镇供水工程 □单村供水工程 | |||||
净化消毒情况 | 净化消毒设备设施使用情况: □正常使用 □偶尔使用 □不使用 □损坏无法使用 | ||||
净化设备配备情况: □构建物(沉淀池、无阀滤池) □一体化(碳钢、不锈钢) □简易滤池(竹炭、石英砂) □无设备 | |||||
消毒设备配备情况:□发生器(次氯酸钠、二氧化氯、臭氧等) □物理设备(紫外线、膜处理等) □简易缓释类(次氯酸钙片、次氯酸钙溶剂等) □临时浮筒(漂白精片等) □无设备 | |||||
消毒方式:□次氯酸钠□二氧化氯(AB剂,成品粉剂)□液氯□氯胺□紫外线□膜处理□臭氧□次氯酸钙片(缓释)□漂白精片(浮筒)□漂白粉 | |||||
水厂面貌 | 环境卫生:□好,□较好, □差; 防护设施:□有,□无; 三个责任标识牌:□有,□无; | ||||
水质自检情况 | 检测报告:□有 □无 检测频次: 次/月 检测项目: 项 | 千吨以上水厂督查之日前一日的报告,千吨以下水厂为前一月的报告,检测项目9项及以上(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耗氧量、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消毒剂余量) | |||
人员履职情况 | 统管人员姓名: 电话: 统管负责人:□到位,□不到位 巡查记录:□有,□无; 维养:□有,□无; 加药记录:□有,□无; 统一着装:□是,□否; | ||||
水费收缴情况 | 水费收缴是否已经开始:□是,水价 元/吨,□否 水费收缴模式: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