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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002654219/2023-24203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23-02-22 14: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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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住建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考核工作任务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创建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城市品质提升。2022年度我局年度计划投资16.52亿元,占全县投资的28.4%,涉及项目39个,其中重点项目15个,均有序推进。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编制完成《云和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规划》《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云和县生活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高标准编制《“童话云和”城市建设导则》,为建设“童话云和”打好基础。高效完成民生实事,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列入省民生实事,7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开工,其中浮云小区已完工。城市道路三化一平提升整治—中山街(城东路至新建路)项目列入省民生实事,提前3个月完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2022年已完成新改建污水管网5.6公里,排查管网20公里,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完成雨污分流管网2.6公里,雨水管网4公里,提标改造管网2.6公里,清淤排水管网60公里,新增应急抽排能力0.025万m³/h。完成新建供水管网7公里,改造供水管网3.1公里。完成大坪路、祥云街、公安路等燃气管道3公里,天然气管道入户505户,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已完成。

二、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平稳发展。建筑业方面,制定出台《云和县加快建筑业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奖励政策,提高企业发展积极性。根据统计数据,我县建筑业产值达到15.86亿,同比增长11.58%。房地产方面,一是先后制定出台《云和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和县房屋征收推行“房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和县中心城区购房交易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等政策,坚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统计数据,我县房地产销售面积15.3万平方米,增长21.2%,房地产投资额8.7亿元,下降30.1%。二是开展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清零攻坚行动,2022年已完成19个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清零。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未来社区创建方面,我县共有3个社区列入省未来社区创建名单。其中,小徐未来社区改造区块全面开工,拆建区块部分子项开工;大坪未来社区托幼服务场景、养老服务场景、老幼融合服务场景入选省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一老一小”场景名单,并通过省第二批未来社区创建验收,成为丽水市首批、云和县首个未来社区;普光社区成功列入省第六批未来社区创建名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方面,成功打造1个县域风貌样板区(“十里云河”县域风貌样板区),入选成为2022年度浙江省第三批城乡风貌样板区。美丽城镇建设方面,浮云、安溪、雾溪三个乡镇(街道)成功入选省级美丽城镇创成名单,其中浮云街道创成美丽城镇建设山区县县城城镇省级样板、安溪畲族乡创成美丽城镇建设省级样板,雾溪畲族乡创成美丽城镇建设基本达标城镇。推进美丽村镇建设方面,崇头镇黄家畲村、元和街道沈村村创成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优秀村庄,占全市四分之一,赤石乡麻垟村、紧水滩镇田铺村、崇头镇栗溪村成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合格村庄。崇头镇大湾村、元和街道陈前村完成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建设。成功申报崇头镇三垟村、梅源村为美丽宜居示范村,均已开工建设。崇头镇大湾村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村和村庄设计与农房设计落地试点村,均已完成项目建设。新增历史建筑3处。

四、加强环境整治,实现生态宜居。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面已达100%,累计建成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9个,“定时定点”投放商业街14条,“定时定点”桶边督导清运小区56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覆盖面达100%,累计建成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站5座(雾溪资源化站点已经报废),创成省级高标准示范村11个。完成1个分拣中心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的资源化利用率已达100%,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狠抓农村污水治理,已全部完成120个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标准化运维任务和15个2021年新改建项目,2022年新改建项目16个已全部开工,其中梅竹村、上官村、靛青山村、新岭村、石板桥村终端已改造完成,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覆盖率达84.71%。提升城市园林绿化,以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为重点,结合增花添彩工程,全面推进绿化项目建设。2022年已建成涌金口袋公园、大徐三角地公园等城市公园,完成城北路沿路绿化整治提升工程,复兴路绿化提升工程已开工。实现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25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8.47%。

五、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提升百姓幸福感。住房保障方面,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25.26%,提前完成市级22.9%的考核要求,共完成三个批次公租房审核工作,符合申请保障条件的家庭共计123户、332人次,连同年审符合条件的家庭共计发放货币补贴167户、35.66万元。棚户区改造方面,已完成小徐未来社区征收补偿1294套,并录入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同时,实现2018年底前棚改开工项目竣工率达到100%,交付率达到85%。农村危旧房改造动态清零,2022年我县共鉴定房屋114户,经鉴定确认危房数量共73户(其中C级72户、D级1户),1户D级危房已拆除重建,C级危房均已修缮完成。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运用方面,系统已实现常态化使用,共受理办件177个。成立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工作专班。有序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共有264人次参与并完成培训。城镇危旧房方面,2022年共鉴定房屋19幢,其中C级6幢、D级1幢,拆除2幢,腾空硬隔离5幢。完成云和县第三次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并录入浙江省城镇房屋安全信息系统。

六、把好安全质量关,做好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方面,2022年新开工工程58项,均按要求提供“两书”,辖区内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竣工验收工程42项,竣工备案工程33项,竣工交付使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覆盖率达到100%,永久性责任标牌设置率100%,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率同比下降,办结率为100%。共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185次,并发出整改通知书80份,形成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的考核,加强上下层级督查。建筑安全方面,我县建筑工程在建项目77个,云和东旅游服务集散中心(一期)项目和云和县城东南路道路工程二期(复兴路至祥云路段)市政工程被评选为标化工地,另外云和县木玩童话小镇地标建筑—木玩展示体验馆项目被评为2022年度第一批丽水市“红绿标杆工地”。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播放活动主题公益广告2部,委托电视台录制安全生产宣传片1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00余份,安全生产宣传单600余份。通过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建筑安全知识,增强了建设系统员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自建房整治方面,已排查28037户(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401户、其他25636户),发现疑似危房73户,均已完成治理改造。

七、加快推进人防建设,坚决守牢安全屏障。人防重点工程推进,一是自建项目人防基本指挥所2029工程(二期)进展顺利。目前进行指挥大厅装修和附属工程预算编制,指挥通信系统初步设计已完成,并通过省市人防办组织的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二是根据人防控规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岗头安置地块、实验小学分校已完工,在建项目有下前溪云璟台地块、佳龙云筑、云和县木玩产业创新孵化基地、东景苑项目、云和县中医院迁建项目(急救医院)。人防服务水平提升,大力做好“最多跑一次”人防审批工作,提升审批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法规政策,规范人防审批工作,做到应建尽建,应收尽收。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县住建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为目标,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今日聚焦》曝光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一)狠抓城市项目建设。2023年住建口初步计划安排项目35项,总投资100.3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3.77亿元。拟新建项目22项,总投资58.7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85亿元,重点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加快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城南区块管网优化项目前期,早日开工建设。拟安排续建项目13项,总投资41.5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92亿元。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前期6项。

(二)全力护航行业发展。房地产方面,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持续关注保交楼,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做好房地产平稳发展相关政策宣传,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持续关注房地产风险项目进展情况,及时防范风险做好预案。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退出机制,严格企业备案制度,制定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筑业方面,一是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提升企业竞争力。利用好新出台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提升本地企业竞争力,激发企业争优夺杯积极性,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遏制信誉低的企业进入云和建筑市场,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管水平。三是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升级,力争再培养更多建筑企业资质升级,鼓励有较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发展为“龙头”,带动我县建筑业整体水平地提高。四是进一步加大扬尘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加强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治理专项责任落实。联合交警大队、执法等部门,继续强化工程车辆建渣封闭运输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倾洒渣土、出车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

(三)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未来社区创建方面,后续将持续推进未来社区工作,常态化开展,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建设思路,形成未来社区滚动化推进机制,启动普光寺未来社区创建计划,小徐未来社区幼儿园及养老院区块、限价房区块开工建设,计划每年谋划并成功申报一个未来社区。城乡风貌提升方面,打造“最美梯田”县域风貌区,建设面积约20.8公顷,拟建设项目23个,拟投资总额6.15亿元,涉及崇头、白龙山、凤凰山等乡镇(街道)。美丽城镇创建方面,按照美丽城镇创建“十个一”的标准以及“五美”城镇创建的具体要求,2023年计划将凤凰山街道创建成省级美丽城镇样板。村镇创建方面,完成崇头镇三垟村、梅源村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继续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传统村落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将更多具有保护价值的村落纳入保护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逐步修复。同时,注重资源整合,依托打造新时代美丽城镇省级样板乡镇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村庄整治工程,改善村容村貌,并合理利用传统村落资源,培育发展特色产业,逐步增强古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

(四)提高环境治理水平。一是一是根据考核任务要求,明确城市污水整治目标和措施,倒排时间节点,挂图作战,早日完成县城截污纳管(污水零直排)工作。稳步提升管网收集效能,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费效比,提高BOD进水浓度。二是巩固垃圾处理终端项目运行实效,继续改造提升垃圾房,对标《丽水市生活垃圾治理2023年度重点指标分解表》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完成“定时定点”小区创建工作,完成高标准小区建设工作,示范带动全县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定期对街道“定时定点”小区建设及运维工作开展工作指导和抽查暗访,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三是持续推进园林绿化美化,重点实施复兴路两侧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凤凰山全民健身公园(凤凰山公园提升工程),谋划打造气象主题公园,提升人均拥有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四是加快农村污水治理建设改造,计划2023年完成15个新改建项目的土建工程,争取到2023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及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五)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公租房常态化受理工作,新增保障家庭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及后期管理工作。研究谋划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进一步解决我县青年住房需求。二是做好全县直管公房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台账工作,对现有住户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进一步规范公房租赁工作,防范转租转借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快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和古村落白蚁治理进度。四是做好第三次城镇房屋排查后续整治管理工作,出台我县城镇房屋整治方案。

(六)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结合“质量月”活动安排,针对建筑业工地开展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仙宫杯”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积极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观摩会,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加快质量管理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常态化实体质量管理、质量行为管理、智慧工地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的目标。

(七)加快人防项目建设。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加快2029二期工程项目建设步伐,力争2023年底完成人防基本指挥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任务。着力抓好问题整改,梳理解决思路,加快督促华威国际大酒店防空地下室项目的整改验收和其他项目遗留问题解决。按省市人防办要求,做好人防产权制度改革相关事宜,计划出台《云和县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云和县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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