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358/2022-33945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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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文号: | 云农〔2022〕30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种植户:
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2号)文件精神,由各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茶叶、水果、黑木耳产业发展补助内容进行验收,后经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对验收内容进行复核,并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3日在云和县政府网进行公示,现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将云和县2021年茶叶、水果、黑木耳产业发展政策补助资金1246478.5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本次补助资金从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资金之云和绿色生态精品产业发展项目中列支,请你们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云和县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云财建﹝2021﹞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云和县2021年茶叶、水果、黑木耳产业政策兑现补助情况表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云和县财政局
2022年4月7日
云农〔2022〕30号.pdf
附件1:云和县2021年茶叶、水果、黑木耳产业政策补助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