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等级幼儿园: 为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云和县平安办 云和县综治办 云和县教育局 云和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安〔2013〕19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对全县中小学、等级幼儿园进行2023年“等级平安校园”评估和城区学校(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中小学、等级幼儿园在2022年“等级平安校园”认定结果的基础上,由学校自主确定2023年是否申报高一等级平安校园评定,如需申报,请填写《云和县“等级平安校园”考评申报表》,经考核评估组考核评估确定后,给予相应等级认定;未申报高一等级平安校园的学校,由考核评估组抽签考核;未抽到的学校按原等级认定。申报高一等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请在2023年12月25日前将《云和县“等级平安校园”考评申报表》上交至教育局安全科汤亚军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校参照《浙江省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丽水市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打好自评分。 3.各校要认真做好“等级平安校园”工作总结和学校综治工作总结,以及考核的有关准备工作 。 云和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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