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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关于印发《云和县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31 信息来源:云和

为精准提供养老服务,按照“浙里康养”工作部署,决定今 年在全省开展一次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现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5 部门关于印发全省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2〕82 )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方法。按照全省统一的筛查标准,先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对本村(社区)老年人自理能力进行初步调查, 同步摸清养老服务需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专业

评估机构协助做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并将调查信息录“浙里康养”系统。专业评估机构对需要评估的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认定, 确定失能等级。

(二)对象。具有本县户籍的所有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

(三任务。本次自理能力筛查从 2022  6 月开始,11 

底前结束。建立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 形成老年人综合数据库,实现评估结果互认共享。

二、筛查流程

(一组织初步调查。(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老年人进行初步调查,通过“浙里办”系统的“浙里康养”自理能力筛


 

查模块,填写《老年人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 1),经村(居) 民委员会确认后,将失能失智和疑似失能失智的老年人名单上报乡镇(街道)。其中,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由所在机构填报。乡镇(街道对村(社区、机构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和审核,向县民政局上报需专业评估的人员名单。原则上,进入专业评估的数量控制在户籍老年人口的 

(二组织专业评估。县民政局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评估

机构,由乡镇(街道具体实施评估。评估机构根据《长期护理保障失能等级评估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476—2022)

附件 2)进行评估,一般安排人员上门为老年人评估,也可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集中评估。每组评估人员不少于 2 人,

其中 1 人应当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三级/高级以上养老护理员、能力评估师等资质。评估机构利用

“浙里康养”自理能力筛查模块,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评估,填写表格、上传现场情况及评估结论。

(三)形成评估结论。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县民政、卫健、

医保、残联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对各乡镇(街道评估情况进行审核,重点是各等级人员的比例是否异常、评估程序是否规范, 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上报设市民政局,书面通知评估对象附件 3)。被评估人或代理人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 5 日内在评估地提出复查申请。县民政局指

派其他评估机构复核,应在 10 日内完成,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市民政局将组织力量,对我县评估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四评估结论应用。评估结论分为四级,分别为基本正常、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评估结论在民政、卫健、医保

等部门互认,作为按规定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社区定期探访、长 期护理保险待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基本依据。其中,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前,由医疗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如有必要进行复核,复核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出。

三、评估机构

(一)基本条件。应为依法设立的组织,具备必需的场所、

设施设备和工具,且有专业资质的评估队伍,其中具有执业(助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三级/高级以上养老护理员、 能力评估师等资质的人员不少于 6 人。

(二)人员培训。县民政局统一组织评估人员上岗培训。县

人力社保局组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三评估监管。评估机构和评估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县民政局进行全过程监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评估服务, 并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后果进行相应处理:

1. 评估机构(含评估人员)当年 3 次以上被投诉,查证属实的;

2. 随机检查中发现机构筛查时出现严重失误;

3. 弄虚作假;

4. 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5. 评估机构主动退出的。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筹划。6 月中旬前,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能力筛查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初筛调查。6 月下旬—7 月底前,组织初步调查, 完成老年人自理能力初步调查,并在“浙里康养”系统模块录入

初步筛查结果。

第三阶段,专业评估。8—10 月份,确定评估机构,实施专业评估。

第四阶段,审核验收。11 月底前,县民政局分析评估结果, 校正评估结论,查漏补缺,形成全县老年人综合数据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我省正在积极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让浙江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品质的福寿康宁美好生活。此次筛查结果,将作为建立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基

本依据,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需求提供精准服务。各乡镇(街道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充分认清这次自理能力筛查的重大意义,引导全县所有户籍老年人积极参与、应评尽评。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能力筛查工

作,建立全县老年人综合数据库。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能力筛查所需经费,从省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县人力 社保局协助开展评估人员培训,组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县卫健局提供专业力量支持,共享健康体检等相关数 据。

(三强化数字支持。引导评估机构运用智能设备获取相关

数据,提高筛查科学性、精准性。依托省民政厅“浙里康养”系 统,所有老年人自理能力数据全部录入筛查模块。省民政厅将对 各地筛查工作进行数字化监测,列入我县数字化改革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关于印发《云和县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