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基础测绘是基础性、公益性事业,由政府财政投入,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方面提供地理信息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均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测绘主管部门会同本级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指南》也要求各地启动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一体化的基础测绘规划体系。
“十三五”期间,云和县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地理信息综合管理日益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稳步建设,地理信息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力保障县域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十四五”阶段,为更好发挥测绘工作“两服务,两支撑”作用,聚焦高质量绿色发展,围绕“小县大城”和“高水平建设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目标,建设“山水家园,童话云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云和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原则
《规划》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强化服务,顺应新趋势,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提升测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提供与社会公众需求紧密结合的产品与服务;坚持需求牵引,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基础测绘产品体系、技术体系、生产组织体系等的全面创新;坚持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加大对基础测绘重大项目实施的协调与监督力度,提升基础测绘经费使用效率,健全地理信息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坚持深化合作,开放共享,推动自然资源体系内部的协作发展,拓展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服务范围,深化合作层次,推进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切实支撑好自然资源管理。
三、目标任务
科学编制《规划》,是县政府指导全县基础测绘事业发展、审核重大基础测绘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和纲领性文件,助力县域测绘地理信息高质量发展。《规划》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和县域经济发展需求,深化“两服务,两支撑”,形成新型测绘服务体系,实现县域测绘地理信息发展“135”战略框架,即建成1个体系、完成3大任务、落实5大工程。
四、主要内容
《规划》的内容主要分为:区域概况、十三五回顾、发展形势与需求、规划总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经费预算、保障措施等八个部分。
五、规划目标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基础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分解了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支撑,切实保障数据基础;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有效提高数据供给深化地理信息综合服务,全面提升数据应用。
六、重点工作
《规划》围绕自然资源管理支撑精准高效、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丰富多样、测绘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等具体目标,全面落实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工程、影像资源服务工程、三维实景云和建设工程、地理信息综合服务工程、测绘管理支撑保障工程共五大工程,谋划开展“平面与高程控制网的复测、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与更新、1:500比例尺地形图测制与更新、1:2000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地下综合管线普查与更新、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建设、水下地形测量、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与更新、历史遥感影像数据库、影像变化发现监测、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获取、实景三维数据采集获取、三维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测绘应急保障体系、公共地图产品开发应用、软硬件设施设备升级、数据成果保密管理、测绘宣传与教育”等19项重点项目。
七、保障措施
为保障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实现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从优化政策环境,加强政策保障、加强统筹规划,加强组织保障、提高经费投入,加强经费保障、严格教育管理,加强安全保障、强化人才队伍,加强技术保障5个方面,制定了相关保障措施。
解读机关: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马健强(县自规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咨询电话:0578-5113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