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云和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部署,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推进“无证明”改革。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规定,梳理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公布《云和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2022年)》,梳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73项。二是调整更新证明事项清单。坚决取消各类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印发《关于动态调整云和县“无证明化”办理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云依组办〔2022〕4号),对全县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取消、保留的证明事项材料进行梳理更新,指导有关单位规范证明事项工作规程。对重点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实地督查。截至目前,我县保留证明事项342项,“无证明化”办理证明事项527项。
二、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执法队伍精简整合,撤销水政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殡葬管理3支行政执法队伍,形成“1+8”的执法队伍架构。完成四个批次涉及22个部门共1435项综合执法事项划转,梳理形成相应职责边界清单、处罚事项清单及监管事项清单,厘清监管与执法职责界限。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定《云和县综合执法领域“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49户次。二是深入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制定《云和县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实行7+3赋权模式,将部分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10个乡镇(街道)行使,并在10个乡镇(街道)组建统一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全时”“实时”两种人员下沉方式,实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全覆盖。出台《云和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下沉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15项乡镇(街道)改革制度,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三是全面推广“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组织召开全县“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操培训会,对各执法单位70名管理员和教员进行集中培训。截至目前,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部上线入驻,执法人员开通账户率100%,掌上执法开通率为100%,掌上执法激活率为100%。初步实现“执法监管事项全上平台、执法协同指挥全屏掌控、行政执法效能全面画像”。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完成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及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信息维护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证考试3次,完成5个行政执法部门119名下沉执法人员“双执法主体”证件换发。截至目前,我县共有行政执法主体42个,执法辅助人员354名。加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大范围实用型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邀请市级专家对全县41家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培训。举办政府法治人员技能比武活动,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文书制作、执法实务等方面的技能比拼,以赛促学,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并实行动态调整。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对外公示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经统计,云和县2022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56217宗,罚没收入996.277051万元,行政许可申请总数45297宗,予以许可45145宗,行政强制总数1605宗。规范各单位行政执法音像设备配备和使用,强化法制审核。三是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罚制度,梳理、公布《云和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全县15个行政执法单位246项行政处罚事项实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开展乡镇执法情况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数字监督活动,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信息公示等情况进行全流程线上监督,督促整改问题线索61条。开展行政执法评议,通过问卷调查、网络核查等方式对县文广旅体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发现行政执法问题12个,提出整改意见6条。二是开展“线上+线下”案卷评查活动。2022年以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对全县11个部门的149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发现行政执法案卷问题525处。发布行政执法工作晾晒3期,问题通报1期,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力度。制定《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室”的工作方案(试行)》,建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室”,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指导。开展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事项认领审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截至目前,我县共认领权力事项9517项,认领率100%。持续推进重大执法决定备案、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工作,2022年以来接收各类执法备案376件。
2023年,云和县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设县级办案中心,推进“小县大城”一件事场景应用建设,优化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清单和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格局,全面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整体形象和执法效能。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释法说理、警示劝诫以及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继续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罚制度,完善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不断提升执法力度、温度。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现代化能力水平。
五是提高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使用,贯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执法全流程,实现行政执法活动在线运行,形成“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大执法全流程闭环。
附件:云和县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附件
云和县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云和县202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3793 | 51653 | 98 | 143 | 0 | 0 | 28 | 490 | 12 | 56217 | 996.277051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云和县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45297 | 45274 | 45145 | 99 | 0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云和县2022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18 | 1569 | 0 | 14 | 0 | 0 | 0 | 0 | 0 | 0 | 4 | 1605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云和县2022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计(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宗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1043585 |
352679 | 1374.7204 | 2 | 0 | 616873 | 86652.3798 | 17892 | 498 | 626.9846 | 55637 |
说明:
1.“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3.“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