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聚焦省、市“除险保安”决策部署和纾困解难工作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先行”,按照“全域发动、全量优惠、全程监管”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护航群众“平安e行”,切实打好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民生牌”。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淘汰旧车6930辆,新车上牌6634辆,开展专场置换会24场,置换率71.25%,淘汰进度和置换效率稳居全市前列。
一、聚焦“一体化”这一核心要义,全域发动、责任在肩
一是精心部署,一体贯通有力度。成立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挂帅,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部、公安等7个部门协同参与的云和县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出台《云和县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梳理形成50项《云和县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任务节点清单》,明确成员分工、节点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牵头单位一周一会商、工作专班两周一碰头、县领导一月一调研”的三级联动工作推进机制。目前,已召开专班例会5次,联席协调会、征求研讨会3次。
二是干部带头,优先置换有热度。坚持“三个优先”,即优先动员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已经取得(即将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思想认识到位、经常骑行、安全隐患较大的等三类人群自愿参与提前淘汰置换。发挥党员干部先锋示范作用,印发《关于带头做好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的通知》,号召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带头主动置换非标车,积极组织党员参与销售网点置换引导、“浙江e行在线”操作指导等志愿服务。截至目前,2416人带头置换非标电动车2051辆,淘汰置换率达85%。
三是多方支持,基层共治有法度。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参政议政、参与事务管理和为民代言的作用,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全程参加电动车违规检查和价格巡查。广泛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群众呼声,通过人大“三见面”制度,及时主动反馈电动车淘汰置换工作情况,借力“两代表一委员”向社会发声,宣传普及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必要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加大群众认识和支持,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公众协同共治的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新局面。
二、突出”人民性“这一根本目的,全量优惠、服务走心
一是叠加优惠解民忧,利好政策直达快享。全量归集各方政策资源,采取“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等方式,集成推出三大通信运营商支持政策、四家保险公司保险相关支持政策、三家金融机构优惠活动方案和驾校减免150元摩托车驾照培训费的优惠政策。并引导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推出“一月一款”让利车型。累计推出让利车型25款,每款车型让利100-200元不等。
二是便民行动纾民困,专团专场一站置换。创新“市场监管所+乡镇(街道)+行业协会”联动机制,发动组织销售单位、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开展集中淘汰置换专场活动24场次,涉及电动车品牌18个。在现场为置换车主提供旧车注销、新车上牌、淘汰回收、运营优惠和骑行保险等“一站式”便捷服务3000余人次。发挥市场监管志愿服务队作用,整合科所队、乡镇(街道)力量组建“置换服务团”,共32人,利用晚上、周末时间开展入企、入村、入园行动56次,为偏远乡村、工业园区群众办理上门置换600余次,将新购电动车送到家门口。
三是走心宣传入民心,文明置换蔚然成风。综合线上线下平台,通过“云和县政府网”“童话云和app”“云和县市场监管局”公众微信号、短信、短视频等媒介载体开展主题宣教;制作淘汰置换政策动漫短视频3个,发布和转载量超1万人次;在“云和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设置电动车淘汰置换工作专栏,通过“一问一答”模式,解答群众政策疑问800余人次;对4家回收公司和25个临时代办点开展“浙江e行在线”全流程操作培训;在重点路段、重点社区发放宣传折页3000余份;全县药店、超市、大中型宾馆等80余个场所LED显示屏全时空滚动播放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标语。
三、坚持“全方位”这一关键路径,全程监管、安全置顶
一是紧盯关键抓整治。加强对违规上牌、虚假宣传、非法改装、违规回收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整治。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2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发放承诺书50份,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2起,责令整改3起。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回收代办点“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回收代办点应用“浙江e行在线”回收、现场库存、及时投售等情况,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5家次。
二是紧跟市场稳价格。组织召开备案非标电动车回收价格研讨会,确定非标电动车回收价格、浮动区间、调价准备等。引导行业协会制定《备案非标车回收市场自律公约》,明确非标电动车的最高限价。开展价格巡查,向全县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严格规范经销单位自身价格行为,杜绝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30份。
三是紧抓质量严把关。针对市场上传言的新国标车质量差的问题,主动联系丽水市质检院,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标准,对全县生产、销售领域的电动自行车开展质量抽查,抽查检验项目涵盖整车质量、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尺寸限值、制动断电功能等24项指标。截至目前,共计抽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11批次,基本覆盖全县生产、销售主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