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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833/2022-32241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 云和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8-31
文号: 云国资办〔2022〕3号
关于印发《云和县国资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蔡文婧  发布时间: 2022-09-01 10: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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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属国企:

现将《云和县国资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标准要求,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发文,认真开展预案演练及评估工作。

请各企业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预案制订演练工作联络员,人员名单于9月9日前上报县国资办,国投集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和演练评估报告于9月30日前上报至县国资办,其他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和演练评估报告按出资关系逐级上报。

联系人:刘晨欣,0578-5126055。

附件:联络员名单

云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国资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云和县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预防应急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置在建工程和项目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平安建设和社会安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国有企业定义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云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国资办)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四)履行职责

国有企业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县国资办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对县属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

2.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对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考核;

3.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或者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4.参与企业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5.督促企业做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

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县国资办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一)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国资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国投集团、县城投公司、县农旅投公司、县交投公司、县工投公司。

(二)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制订、完善和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指导、协调各企业制定、完善和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和协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和完成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三)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  任:县国资办主任。

副主任:县国资办分管领导。

成  员:由县国资办相关工作人员、国企工作人员组成。

(四)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和成员单位的联络,及时传达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各项决策指令,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覆盖本企业全体职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

(六)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事故分级口径

国企各类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事故包括较大事故、较大恶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其中,较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含)以下的事故;较大恶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群死群伤险些酿成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较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含)以下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三、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

根据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县级应急响应分为Ⅳ级(蓝)、Ⅲ级(黄)、Ⅱ级(橙)、I级(红)4个级别。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Ⅳ级响应:当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由公司负责人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密切关注事故动态,随时掌握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

Ⅲ级响应:当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Ⅱ级响应和Ⅰ级响应:当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时启动本预案,县政府按程序向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在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先期处置

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工作。先期处置程序:

1.出现大型机械设备、建筑物倒塌及工地房屋倒塌等引起的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建设部门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

2.迅速集合应急救援队伍,确定最佳抢险交通线路、现场危险程序等要点,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出事现场。

3.通知电力部门切断电源。

4.首先抢救施工现场受伤人员,及时与120联系送医院救治。

5.负责做好安全监护,并把事发单位及抢险人员编入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进行抢险。

6.负责控制人员在四周10米范围内(跨步电压范围)进出现场。

7.迅速疏散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围观群众、受害居民等)。

8.对影响场外交通堵塞的,首先分流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并通知公安部门第一时间前往处理,然后进行现场清障。对现场存在继续危及附近居民安全的情况,应立即疏散居民,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9.项目经理须坚守岗位,及时准确上报险情、危害程度等现状,并组织人员自救。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应及时了解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的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三)事故报告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原则,第一时间上报安全险情或事故情况。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上级报告,隐瞒不报者将严肃查处。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情况。

在建工程或项目安全险情或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措施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四)响应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原则,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公司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命令和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协同公安、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单位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在公安、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五)指挥与协调

1.各企业接到Ⅰ、Ⅱ、Ⅲ级事故报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性。Ⅰ、Ⅱ级事故及时向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Ⅲ级事故及时向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由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进行决策,并宣布启动本预案。

2.第一时间召开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

3.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与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处置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做好协调工作,收集汇总事故发生情况和各部门意见。

(六)善后处理

1.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善后处置工作,积极做好恢复生产经营工作,维护社会安定。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及时结案。

3.事发单位和项目经理要落实值班人员,防止意外事故再次发生。

四、应急响应结束

(一)终止响应

按照“谁启动、谁终止”原则,根据应急管辖分级,由相应的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二)事故调查与总结

1.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2.事故调查要认真分析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事故原因,从工程建设的立项、许可、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3.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月内,企业应向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总结和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工程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五、全面跟进保障

(一)队伍保障

由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人员负责接收同级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流。

(二)装备保障

各企业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制定装备的储备和调配方案。确保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抢险指令下达后能随时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三)宣传与演练

1.宣传。各企业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2.演练。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要定期组织演练,检验预案有效性、科学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四)奖惩与责任

县国资办应急指挥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肯定奖励;对玩忽职守、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国资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联络员名单

单位名称

姓名

单位电话

手机





备注:请于2022年9月9日前反馈。

云国资办﹝2022﹞3号:关于印发《云和县国资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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