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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358/2022-3180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8-04
关于《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推进粮油生产十条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谢倩  发布时间: 2022-08-04 15:56:25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yunhe.gov.cn/art/2022/8/4/art_1229426527_2413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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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政策》的背景、必要性。

为稳住农业基本盘,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为此,省政府专门成立粮食生产专班,省市政府成立粮食生产督导组不间断进行粮食生产督察。粮食生产责任要落实到乡、村、生产大队,直到农户。

为稳定粮食生产,挖掘粮食生产能力,周边县市相续出台了“粮食生产意见”。为了推动我县粮油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起草了《推进粮油生产十条政策》,进一步提高粮油生产补助,全面推进粮油生产,有效保障粮食丰产丰收。

二、起草依据

(一)《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

(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优化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浙财农〔2020〕18号)。

(三)《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77号)。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政策突出的特点。

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对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范围的耕地和粮油种植保险提高补助;新增稻耳轮作等稳粮增效种植模式的补助;并明确了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粮油产业立项的优先性。

(二)提高粮油种植补助。

1.对连片或复种水稻20亩(含2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单季稻给予300元/亩的补助,早稻或再生稻给予500元/亩的补助。对比旧政策补助早稻或再生稻由300元/亩提高500元/亩。

2.对连片种植(复种)旱粮5-50亩(含5亩)的生产主体,给予200元/亩的补助;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给予300元/亩的补助。对“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含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套种面积给予150元/亩的补助。

3.对种植油菜5亩(含5亩)以上的生产主体,给予300元/每亩的补助。

4.对实行“稻耳轮作”轮作模式5亩(含5亩)以上的,给予300元/亩的补助。

5.对纳入“非粮化”整治范围的耕地进行抛荒复耕连片10亩(含1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给予1500元/亩的补助。按照《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77号,种植补贴500元/亩,抛荒整治1500元/亩,合计2000元/亩。对照旧政策,对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范围的耕地进行抛荒复耕连片10亩的由1000元/亩提高到2000元/亩。

6.对统一育秧、机插、机收和统防统治的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给予100元/亩的补助;统一烘干服务的,给予100元/吨的补助。

7.对种植规模50亩(含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主体,符合粮食生产贷款条件的,按照年息3%的标准给予贴息。

8.推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保额提高到1400元/亩。对参加稻麦、油菜政策性保险的生产主体,给予100%的保费补助。对粮油种植保险补助相对旧政策提高400元,保额由1000元/亩提高到1400元/亩。

9.执行“粮食订单”奖励政策,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储备稻谷的生产主体,早稻谷每50公斤奖励30元;晚稻谷每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奖励不超过180元。相较旧政策取消生产主体交售早稻谷储备稻谷最高限价240元/亩,对早稻交售的奖励只按交售量来计算,提高惠农力度。

10.粮食种植主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涉及农业设施用地的土地复垦保证金暂缓缴纳。涉及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垦造耕地后续耕种、土地整治政策等相关对象,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本通知自2022年8月4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前的补助发放,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四、《政策》的保障措施

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指导粮食生产。二是强化粮油种植科技支撑。加强粮油技术管理与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五、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范围为本县域内粮油生产主体。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构: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15988003381  18705787939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2 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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