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阳光规划、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批的“云和县沙溪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该项目位于云和县沙溪工业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96850㎡,总建筑面积118193㎡,建筑占地面积44859.6㎡,容积率1.22,建筑密度46.32%,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37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78个。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31日;共计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广大群众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根据反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再对此方案进行优化报批。
联系电话: 0578-5110422 联系人:何先生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