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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来袭,《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人撑起清凉伞
作者:叶梦婷  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责任编辑: 朱梅丽  发布时间: 2022-07-08 10:06:16 浏览量:

正值盛夏天气,高温来袭,酷暑难耐,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企业和职工工伤预防意识,有效降低暑期高温引发的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率,近日,云和县人力社保局开展“工伤宣传走进企业”活动,将工伤保险政策等送到企业和一线工人身边,依法维护职工工伤保障权益。

职业性中暑是我国法定职业病,职业性中暑是指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夏季露天作业,高温高湿作业、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容易发生职业性中暑。

高温中暑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规定,中暑属于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劳动者因工作中暑时,是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被医院诊断为中暑后,应及时与单位联系,提供相关材料,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只有取得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才能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申请材料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

此次的宣传活动,用互动、交流的方式增加了企业和职工对工伤保险的理解和信任,促进了工伤保险政策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通过为广大企业主介绍职业病防护相关知识、职业病发生后工伤认定流程、开展就职前和离职时体检的必要性等等,得到了广大企业主和职工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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