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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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和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云和  责任编辑:刘倩  发布时间:2022-07-25 11:00:58

根据委部署,2021720日至812县委第巡察组对中共云和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1110县委第巡察组向中共云和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立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工作落实的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21个问题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9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局党组谈话提醒6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建立完善制度6项,清退款项0.04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2.31万元,行政处罚2.2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是防止老百姓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这个兜底作用很关键的讲话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123日我县组织召开浙丽保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征缴工作动员部署会,各行业主管单位领导、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参会,会上布置了相关工作任务。筹资期间医保工作人员定期导出未参保人员名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进行针对性动员,挂图作战,逐项落实

(二)核实好财政资助参保人员名单,确保资助人员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浙丽保100%参保。目前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9.65%,比去年增加了0.1%,完成了省市要求的参保率99%以上的任务目标,浙丽保参保率93.95%,比去年增加了11.43%完成了市要求的参保率85%以上的任务目标;

(三)关于黑户的问题已经和市医保局多次对接均回复无法解决黑户的参保问题,2020年市医保局曾召集市公安、市民政等多个部门进行过沟通协调,但始终得不到解决。巡察组提出该问题后我局已经和县府办、县政法委进行过口头沟通,因各方面的客观因素导致“黑户”问题一直无法得到落实。

(四)202193日出台《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38号),将原19类人员类型精准至5类,增设困难人员门诊待遇,提高住院救助比例。截至12月底,全县困难人员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90.3%,自付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为9.7%,低于国家卫健委2019年公布的全国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10%的平均值

(五)建立一人一议、一事一议工作机制,积极与民政、扶贫办、残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商议,2021年我县共筛选出自付金额超5万元的符合化解困难人员17名,涉及医疗总费用275万元,经医保报销173万元,各部门合计救助17万元,兜底化解6万元。截至目前,17名困难人员的自付费用均已化解至5万元以下,实现高额医疗费用困难人员清零

(六)开展百、千、万医保服务活动,医保局领导一行人实地走访慰问结对帮扶患病困难群众对象家庭5户,为患病困难群众提供贴心医保服务,宣传医保普惠政策;电话访问患病困难群众对象17人了解其近期情况及困难问题,收集困难信息15条;将困难人员名单及时推送至卫健部门,确保推进困难群众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

(七)参保人员自费费用占比、人次人头比、费用消耗指数纳入DRGS年度考核中,通过以上各种指标合理控制我县住院医疗机构自费药品占比、住院均次费用。扎实推进DRGS点数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于一体的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总支出2020年比2019下降14.21%;基金总支出20202019下降20.25%,医保基金的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遏制

(八)1231日,我局联合县卫健局对县人民医院住院均次费用情况和自费药品占住院药费占比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费用分析、台账检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核实。2021年县人民医院自费药品占住院药费占比9.44%,较2020同比下降2.1%;药品费用占住院费用比例为24.77%,较2020年同比下降5.5%;住院次均费用为8660.68元,较2020年度同比下降8.69%,已达市县公立医院改革住院均次费用增长率不高于5%的要求。

二、关于医保基金监管不到位,与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子的要求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20211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深入剖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分管领导自觉认领问题,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拿出明确的整改举措

(二)20197月专项治理中发现的10家违规单位的28.65万元违规金额已于201910月份退回指定账户,并做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及暂停医保服务等处理;

(三)202010月交叉检查发现的人亡卡活违规金额2.45万元已于当月退回指定账户,并做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及诚信记分等处理;

(四)2020年自查自纠违规款共计150.6万元已于20209月份陆续退回指定账户

(五)巡察组抽查2020年医疗机构的针灸、康复科违规多收的2.25万元已于20218月份退回指定账户

(六)制定2022年检查计划,202111月底起对全县50余家定点单位开展检查,内容涉及《条例》的培训学习和政策宣传以及医保相关制度台账建立健全等情况

(七)规范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医药行业协会、县域医共同体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作用,促进医保管理由被管模式转向“自律”的模式

(八)加强医保法制化管理,以法制化引领医保监管能力提升,进一步厘清执法和协议管理关系,形成各有侧重、界限清晰的监管体系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各类专项检查,加大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出一起。积极配合省市完成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飞行检查及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整治全覆盖检查

(九)我局将逐步开展定点民营医药机构诊疗室视频监控、人脸识别全覆盖,并加强后期视频监控日常管理,通过后台数据监测、现场抽查等方式,确保发挥人脸识别系统监督作用,杜绝人卡不符违规现象。

(十)2021123日至9日,组织稽查中心及外伤核查全体人员开展核查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对《丽水市基本医疗保险非正常疾病核查服务外包评价标准》逐条进行解读。并对2021年度的非正常疾病档案进行回头看专项稽核,发现4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制定《云和县非正常疾病核查制度》;

(十一)联合第三方非正常疾病核查人员成立稽查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欺诈骗保嫌疑的几个案例进行再次核实,并对2020年以来非正常疾病案例进行抽查核实,除个别案例存在表述和逻辑上的问题,均符合阴性件评定标准。我局严格按照《丽水市基本医疗保险非正常疾病核查服务外包评价标准》进行监督、制约、追责,每年对外伤核查人员的服务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市医保局,如针对2020年因核查人员失误将阳性件审核为阴性件处理的案件,已经在1217日通过书面上报至市医保局,将此案件作为外伤核查服务经费考核结算重要依据,该案件已于202064日交于公安部门处理,云和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不能认定该参保人构成诈骗罪,决定不予起诉。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阶段性减免政策、医保政策调节、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20211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深入剖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分管领导自觉认领问题,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拿出明确的整改举措

(二)12.112.212.312.612.712.8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问题;12.912.15在云和医保微信群里转发了未落实好疫情防控被行政处罚的信息,并提醒广大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对违规的单位加大惩戒力度,将疫情防控工作内容纳入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购药人员健康码亮码核验、测温及发热病人诊治工作,并按防疫新要求落实下一步工作

(四)20216月,5家违规多享受医疗保险费减征的单位均已补缴到位,补缴金额共5324.82元;1家少获医疗保险费减征金额的单位,目前已退款208.205元。

(五)1117日组织中层干部学习《丽水市县域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丽医保发〔201943号)文件精神,并对如何提高县域内就诊率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医保意见,讨论达成共识作为医保部门要协同配合卫健部门提高县内医药机构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宣传医共体就医报销待遇优势,引导参保人员县内就医,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宣传栏等张贴了《报销待遇表》,1111组织定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政策培训,让医疗机构成为政策的宣传窗口;

(七)安排志愿者,在深入医院集中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期间,对参保人员在县内、县外的医保报销待遇进行讲解,对县内医共体牵头医院提高报销比例进行推广,引导参保人员在县内就医

(八)进一步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宣传力度,重点突出县域内外报销差距,让参保人知晓分级诊疗县域内就诊优势,如:参保人市外就医的需多支付10%的转院费,省外就医的需多支付20%的转院费;参保人在我县签约医疗机构就医的可提高20%的门诊报销比例;城乡医保参保人在我县医共体牵头单位住院可提高4%报销比例;

(九)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建议县域医共体在硬件方面加大投入,在软实力方面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上级医院医生的协同合作,把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留在基层。

(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例会,如913日召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研究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申报阶段本部门的职责以及台账的准备

(十一)制定《云和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集体学法工作计划》,印发了《2021年云和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并对责任进行分解,督促落实;2022年的工作总结中体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

(十二)党组书记对以案释法普法责任制未落实到位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给予综合业务科负责人批评教育;分别在1111日定点医药机构培训会、1215日义务监督员交流会、年底城乡居民筹资工作中向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参保人员解读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对4起骗保案件进行“以案释法”普法宣传。2021年度我县共有2个行政处罚案件,已在1222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对处罚结果进行公示,以起宣传警示作用。

(十三)114在党组会上对2021年出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两个条例进行学习;126在干部大会上对2021年出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两个条例进行再学习

(十四)结合浙丽保和城乡居保筹资宣传工作,再次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两个条例进行深入宣传,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十五)积极做好浙丽保和城乡居保筹资宣传工作,与县融媒体中心积极合作,加强新闻报道投放量和频率,制作了情景剧、牛云云漫画小视频、一图读懂”“一问一答”“政策公告等,通过电视、童话云和公众号和视频号、开机广告、LED大屏等反复推送。并在全县范围内摆放横幅、易拉宝等;同时由6辆宣传车每日流动宣传;深挖素材收集整理各乡镇(街道)案例20余个,制做成宣传手册发放。

四、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阵地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20211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深入剖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114日党组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822日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三)班子成员在准备2021年度述职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重点总结和报告;

(四)20211231日开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例会,将医保工作内容同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一起部署、计划,并认真抓好意识形态责任书的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与单位的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五)91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11日邀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为全体医保干部职工上了一堂《做好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的专题课程。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

(一)1117日增设一台日常工作电话,举报投诉电话单独设立

(二)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咨询电话,结合年底的筹资征缴工作多形式宣传咨询电话,提高百姓知晓率

(三)医保中心制定月培训制度,并在1119日召开了专题会议,通报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规范服务经办流程和服务礼仪

(四)浙丽保热线,由专人24小时接听热线

(五)严肃内部管理制度,转变工作作风,11.1812.19分别对投诉电话和咨询电话的接听情况进行了抽查,没有发现问题。

(六)20211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深入剖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分管领导自觉认领问题,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拿出明确的整改举措

(七)12月上旬,医保稽查中心邀请义务监督员参与日常稽核检查,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行为作出监督

(八)1215日召开全县义务监督员培训交流会,会上医保工作人员讲解了医保法律法规、浙丽保等相关政策,听取收集义务监督员的建议和意见,并共同参与案件讨论

(九)每年定期召开医保义务监督员培训交流会,进一步明确义务监督员职责,协助解读医保政策、基金监管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堵点问题,监督医保工作人员医保管理以及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执行医保政策情况,反映有关违反医保政策、欺诈骗保问题线索,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十)经向市医保局咨询,市医保局对生育津贴具体如何追缴政策不明确且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及向各县市区了解对生育津贴报销的政策执行标准不一,为慎重起见,与县司法局我局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律师认为《关于丽水市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丽人社[2015]276号)文件精神与现行的国家生育政策有一定冲突。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暂停追缴下述单位的生育津贴,已自行主动上缴的三家单位予以退还,待市局明确政策后统一再做处理

(十一)20218月上旬对涉嫌违规的定点单位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三家单位存在违规,已分别于118日、1118日根据《协议》做出处理,共计退回违规金额5.19万元;

(十二)83日召开专题现场会,针对诊疗费收取问题进行培训、指导,下步将组织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培训;1111日,结合医保目录编码贯标工作等业务培训会议,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规范收费进行再次培训,通过统一贯标、协议学习等方式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规范收费

(十三)要求定点单位不规范收取一般诊疗费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做好参保人员政策解释工作;督促其采取物理隔离、导医引导、叫号服务机等方式,严格区分诊疗行为和购药行为,目前定点单位已采购自助排队取号取单机,内设实时排队叫号系统,将立即投入使用;针对过度诊疗行为,我局在其自查自纠上交违规款140194.15元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核查,并对其五月份后的违规数据作出行政处罚,追回违规金额14184.94元的同时,并处一倍罚款14184.94元,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六、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

(一)20211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深入剖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银行于113026414.19元利息补到位

(三)重复领取的夜餐补贴400元在巡察期间已退回,党组书记128日对涉及重复领取夜餐补贴退二线领导、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综合业务科副科长结合其他问题给予批评教育

(四)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从第三季度开始办公室、财务对申请夜餐补贴和出差补贴的进行登记比对,避免重复领取的情况发生

(五)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前进行审批,延迟返程需由分管领导审批,并补办手续,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对该项规定进行强调

(六)工会财务委员在1118日对工会账户进行了会计核算处理

(七)2020年的行政会计凭证已于1119日装订成册。

七、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与雷锋式服务要求尚有差距的问题整改。

(一)20211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深入剖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分管领导自觉认领问题,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拿出明确的整改举措

(二)针对群众反映的未一次性告知问题,整理常用事项制作了一次性告知单,包括报销类、参保类、备案类的办理条件和所需申请材料,并于1120日投入使用,前台经办人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针对参保人员材料不全的情况,使用好一次性告知书,并做好登记记录

(三)医保中心每月组织培训,对业务经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经办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对新政策开展专项培训,整理业务口径,严格执行业务经办流程。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学习《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等业务政策,重点讲解新老细则的变化

(四)通过童话云和公众号,对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如异地就医备案、转外就医备案等如何通过手机端操作进行推广,引导参保人员通过手机端自主办理业务;根据省市县最多跑一次要求,在大厅放置宣传册,对前来大厅等候办理的参保人员,尽量引导其通过浙里办自主办理业务。

(五)结合12月的城乡医保、浙丽保集中筹资工作多次开展四服务活动,主动深入乡镇、企业、基层,给我县参保人讲解医保政策、解答难题,同时建立工作业务交流群,实时解决群众反应医保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六)积极做好浙丽保和城乡居保筹资宣传工作,与县融媒体中心积极合作,加强新闻报道投放量和频率,制作了情景剧、牛云云漫画小视频、一图读懂”“一问一答”“政策公告等,通过电视、童话云和公众号和视频号、开机广告、LED大屏等反复推送。并在全县范围内摆放横幅、易拉宝等;同时由6辆宣传车每日流动宣传;深挖素材收集整理各乡镇(街道)案例20余个,制做成宣传手册发放

(七)日常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及时公布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变更信息,并通过童话云和等热门APP及时推送药品耗材等惠民政策,例如1202日推送了一期《利好!这类药品平均降价50%!》

(八)截至1230我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为98.38%,结算率为20.61%已达到省定指标要求

(九)确定专人处理信访案件,明确分管领导和信访工作负责人,确保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20205月群众反映工作人员态度不佳的问题主动和信访人进行联系,未能明确具体人员,根据和窗口人员核实也不存在态度不佳的问题,我局将阶段性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岗位指导,持续推进“雷锋式”医保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十)建立动态的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工作人员从医保报销数据中筛选出本统筹区困难人员医疗数据(包括民政三类人员、县卫健局肇事肇祸重症精神病人员等),进行系统维护更新,并把数据上传至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供民政等部门取数,如有需求也可单独查询提供。同时民政局通过大救助系统实时上传三类人员信息供我局取数,与卫健签订协议,定期获取重症精神病人员数据

(十一)1118日,通过公文平台向卫健局发送了《关于提供我县重性精神病人人员名单的函》,并于121号同卫健签署了保密协议后进行数据提取。
  八、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20211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深入剖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分管领导自觉认领问题,并进行严肃的自我批评

(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党风廉政领导小组,有人事变动的及时进行调整,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每个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

(三)每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2021年的责任书已经于39日签署到位

(四)班子成员立行立改,做好一岗双责工作汇报,规范完整的做好纪实手册记录。

(五)党组书记128日将对涉及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雷同、理解不到位的局党组成员、医保稽查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局机关综合业务科副科长结合其他问题给予批评教育

(六)11月份开展新一轮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进一步梳理岗位职责,精准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七)126日利用夜学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廉政风险防范知识,提高思想认识,让全体干部切实认识到党风廉政风险排查的必要性与紧迫性,避免发生雷同、抄袭等现象。

(八)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开展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对上班迟到、早退等违反上班纪律的行为纳入平时考核,性质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126日、1222日分别对上下班纪律进行了突击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也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

(九)查实存在上班期间违规上网等行为的工作人员均为窗口人员,共2人,其中一人为其他单位派驻人员,现在已经离职,1按照《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派驻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在5月份考核结果中扣除5分,并在126日全体干部会议上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批评

(十)20211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深入剖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分管领导自觉认领问题,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拿出明确的整改举措

(十一)2020314日党组会研究决定委托内审事宜一直未落实主要是由于委托的内审机构均无相关资质,恰逢丽水市审计局对丽水市2020年度全民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专项审计调查内容和内审事宜基本一致,无需再委托第三方内审机构进行内审,因而局党组决策未进一步落实现在党组会研究的事项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跟踪,做到件件有落实

(十二)12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并建立了《云和县医疗保障局公务派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杜绝未经审核、未经分管领导审批就派车的情况。

.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党组820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并在1117日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

(三)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明组织纪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政治生活制度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如123日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会后做好了问题梳理和整改清单的材料汇总,提高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

(五)规范需要支部研究讨论事项的程序。1110日增加一名党务工作者通过支部讨论后向县机关工委函告。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

(一)20211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深入剖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提拔干部严格按照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出台《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干部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梳理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对照表,考核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年度推优推先由党组研究决定

(四)强化医保稽查队伍建设,适时调配在编稽查人员,不断提高稽查水平

(五)积极向县委编办申请增加编制,本着人岗相适原则,增加我局医学专业人才比例。

下一步,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以更加坚定的整改决心和勇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全面彻底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医保答卷。

一是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大的举措力度、更强的责任担当落实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把“两个责任”的落实贯穿于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完善工作机制,闭合责任链条,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坚持严明纪律,构建长效机制。以县委巡察整改为牵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不断强化“清廉医保”建设。聚焦巡察反馈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医保主责主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推动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队伍建设,提升决策水平。局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之以恒加强医保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强化党性教育,增强工作执行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医保铁军队伍,努力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5532880(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云和县人民路22,邮编323600;电子邮箱:23803362@qq.com

             中共云和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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