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22-31044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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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6-11 |
文号: | 云政办发〔2022〕37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总体要求,切实提升云和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力争用五年时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初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2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到2023年,水环境功能重要地区和水环境容量较小地区等重点区域率先实现“双达标”(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到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98.82%,出水达标率达92.96%,全县应接农户接户率达97.42%;到2025年,未达标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全部完成,应建新建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
(二)分年度目标
2022年全县新增覆盖行政村6个,新增接户336户,新建改造处理设施1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6.47%,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79.43%,新增污水零直排试点1个;
2023年全县新增覆盖行政村8个,新增接户230户,新建改造处理设施2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5%,新增污水零直排试点1个;
2024年全县新增覆盖行政村7个,新增接户115户,新建改造处理设施2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0%,新增污水零直排试点1个;
2025年全县新增覆盖行政村3个,新增接户123户,新建改造处理设施1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5%,新增污水零直排试点1个。
(三)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分步实施。遵循城乡发展演变规律和人口流动趋势,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在具体实施中,要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有序推进,优先解决重点区域治理问题。
2.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要根据农村不同地形地貌特征、生产生活特点,按照应纳尽纳、宜建则建、宜控则控的原则,合理确定设施治理或管控治理方式,实现全域治理、有效治理。
3.稳扎稳打,质量为上。要严格把好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处理设施建成一个、达标一个;科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项目周期,进度服从质量,防止“运动式”“一刀切”。
4.数字改革,提升效能。将数字化改革贯穿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决策分析全过程,同步推进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水质监测动态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现状。2022年6月底,对前期排摸汇总的各乡镇(街道)区域内行政村、自然村常住和户籍人口现有处理设施与农户生活污水接入处理设施情况(以下简称农户接户)等基础信息进行再复核,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无误。全面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出水水质达标率和农户接户率等数据。梳理各类问题设施清单,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服务系统。
(二)明确治理方式。根据地形地貌、人口分布、产业需
求、施工条件等,科学确定治理范围和方式。对城镇建成区周边区域和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采用纳厂处理方式;对距离城镇较远且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优先采用集中设施处理方式;对边远山区且人口较少、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合理采用户用设备处理或管控治理方式。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应满足“应接农户70%以上接户、管控农户100%管控”的要求。要根据处理规模和排放要求,优先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
(三)编制规划计划。依据《云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编制5年实施方案(计划),明确每年目标任务和实施项目。
(四)抓好问题整改。不折不扣、举一反三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前期排查,我县9处山区闲置设施已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销号。继续做好闲置设施排摸及整改工作,对因工艺落后、建设质量造成的问题设施,要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设施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等,限时完成整改。
(五)规范项目实施。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DB33/T1199—2020)以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加强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设计环节要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关。项目施工要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重点抓好接户、材料、隐蔽工程、终端设施、闭水试验、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新建或改造后的处理设施进水正常、出水达标。严禁使用无产品标准、无法定检测报告、无产品合格证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鼓励聘请村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鼓励使用预制构件产品,逐步改造淘汰现有的砖砌检查井。
(六)强化运维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过程管理导则》,高质量推进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以县域为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运维。2022年底前,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推广以落实村级、乡级站长工作责任为重点的站长制,完善包括县、乡、村、农户、第三方运维单位在内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模式。完善企业自检、政府委托检测和监督性监测的水质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七)深化数字化改革。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监管服务系统的整体架构和建设要求,同步做好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和本级监管服务子系统的配套建设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完成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构建省市县乡一体联动,规划、建设、运维全流程管理,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综合评价、辅助决策全方位赋能的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2022年底前,日处理能力200吨以上处理设施率先实现进出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
(八)引导行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运维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制定实施细则,支持运维企业做强做大,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运维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积极鼓励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先进适用成果,严格限制和禁止使用高耗能、高耗地、高耗材、高污染的落后技术产品,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健康发展。对重点风貌区、休闲旅游产业园区等有条件的村庄探索开展绿色处理设施和污水零直排村试点创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抓手,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明确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职能的机构和职责,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会商、抓好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公众参与污水治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同时纳入美丽城镇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五水共治”等重要工作年度考核。各有关单位要层层抓好落实,对工作突出的予以激励。
(四)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规范村民建好户内设施、履行维护责任、依法依规排放,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真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附件:1.云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基础信息表(覆盖)
2.云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目标表
附件1
云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基础信息表(覆盖)
序号 | 乡镇(街道) | 行政村(居)覆盖情况 | 农户覆盖情况 | ||||||||||
行政村(居)总数(个) | 已覆盖行政村(居)数(个) | 未覆盖行政村(居)数(个) | 覆盖率(%) | 总户数(户) | 处理设施治理 | 管控治理 | |||||||
设施治理总户数(户) | 已接农户数(户) | 应接未接农户数(户) | 接户率(%) | 管控治理户(户) | |||||||||
1 | 浮云街道 | 6 | 3 | 3 | 50 | 2373 | 1852 | 1538 | 314 | 83.05 | 521 | ||
2 | 元和街道 | 11 | 8 | 3 | 72.73 | 4839 | 4278 | 4052 | 226 | 94.72 | 561 | ||
3 | 白龙山街道 | 9 | 9 | 0 | 100 | 3877 | 3807 | 3695 | 112 | 97.06 | 70 | ||
4 | 凤凰山街道 | 9 | 8 | 1 | 88.89 | 6489 | 6359 | 6205 | 154 | 97.58 | 130 | ||
5 | 崇头镇 | 19 | 9 | 10 | 47.37 | 7349 | 1876 | 971 | 905 | 51.76 | 5471 | ||
6 | 石塘镇 | 13 | 11 | 2 | 84.62 | 3148 | 1914 | 1783 | 131 | 93.16 | 1234 | ||
7 | 紧水滩镇 | 7 | 7 | 0 | 100 | 2295 | 431 | 390 | 41 | 90.49 | 1864 | ||
8 | 雾溪乡 | 2 | 1 | 1 | 50 | 518 | 463 | 336 | 127 | 72.57 | 55 | ||
9 | 安溪乡 | 3 | 2 | 1 | 66.67 | 844 | 422 | 291 | 131 | 68.96 | 422 | ||
10 | 赤石乡 | 6 | 5 | 1 | 83.33 | 1713 | 352 | 263 | 89 | 69.76 | 1336 | ||
全县 | 85 | 63 | 22 | 74.12 | 33443 | 21779 | 19524 | 2255 | 89.65 | 11664 |
注:1.已覆盖行政村(居)指管控治理户100%管控,且接户率≥70%的行政村(居)。
2.管控治理户指年累计居住时间小于60天或5年内拆迁的、不产生小微黑臭水体且未造成明显环境影响的农户。
3.覆盖率(%)=已覆盖行政村(居)数/行政村(居)总数×100%。
4.接户率(%)=已接农户数/设施治理总户数×100%。
附件2
云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目标表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行政村(居)总数 | 已覆盖行政村(居)数 | 覆盖率 | 处理设施总数 | 出水达标设施数 | 出水达标率 | 行政村(居)总数 | 已覆盖行政村(居)数 | 覆盖率 | 处理设施总数 | 出水达标设施数 | 出水达标率 | 行政村(居)总数 | 已覆盖行政村(居)数 | 覆盖率 | 处理设施总数 | 出水达标设施数 | 出水达标率 | ||
85 | 50 | 58.8 | 125 | 75 | 60% | 85 | 55 | 65% | 140 | 98 | 70% | 85 | 67 | 78% | 150 | 120 | 80%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行政村(居)总数 | 已覆盖行政村(居)数 | 覆盖率 | 处理设施总数 | 出水达标设施数 | 出水达标率 | 行政村(居)总数 | 已覆盖行政村(居)数 | 覆盖率 | 处理设施总数 | 出水达标设施数 | 出水达标率 | 行政村(居)总数 | 已覆盖行政村(居)数 | 覆盖率 | 处理设施总数 | 出水达标设施数 | 出水达标率 | ||
85 | 75 | 88% | 160 | 136 | 85% | 85 | 82 | 95% | 170 | 153 | 90% | 85 | 85 | 100% | 180 | 171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