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11/2022-30447 | 主题分类: | 卫生,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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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6 |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目的和依据
(一)背景。2021年6月10日至11日,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努力成为共建共享品质生活的省域范例。2021年8月19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卫生健康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浙卫发〔2021〕27号),提出有效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共享,优化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
(二)目的。优化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提高群众参检率和获得感,着力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缩小地区、城乡和群体之间的健康差异。
(三)依据。
1.《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面提质、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80%以上,调整优化全民健康体检项目、提高体检精准性,推进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加强以老年人群为重点的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管理,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至8.5%以下。
2.《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21〕40号),明确自2022 年起,整合统一农民健康体检和城镇居民健康体检的项目内容、体检频次和补助经费,实行城乡同质同标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
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2〕2号)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分组织管理、体检对象与频次、体检项目、体检机构、体检结果反馈与健康管理、体检信息管理、体检质量控制和体检经费及管理等八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明确健康体检定义、健康体检实施所涉及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体检机构及医共体牵头医院等职责和分工。
(二)体检对象与频次。明确体检对象为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0-6岁儿童除外,按《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执行;中小学生除外,另行下发通知)。其中65周岁及以上居民每年1次健康体检;其他健康体检对象每两年1次健康体检,愿检尽检。
(三)体检项目。明确基本体检项目及项目说明,统筹安排健康体检工作,方便居民就近参加体检。
(四)体检机构。明确按属地就近原则,到当地乡镇卫生院进行体检。不具备独立完成体检工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由县医疗健康集团牵头,统筹安排。
(五)体检结果反馈与健康管理。明确体检结果反馈要求、疑似疾病健康管理、社区健康管理等内容,把发现相应的病种进行规范化管理,提供连续、综合的健康服务。
(六)体检信息管理。明确体检信息要导入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并按要求开放,以及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体检信息互通共享。
(七)体检质量控制。明确县卫生健康局、体检机构应开展的健康体检相关质量控制要求。
(八)体检经费及管理。一是明确健康体检基本项目补助标准,基本项目体检经费由县财政安排。二是相关部门要加强体检工作的统筹,完善体检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个人按体检标准就高原则享受健康体检。
三、政策解读机关
云和县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刘春炜
联系方式:0578-5528163
四、咨询方式
云和县卫生健康局(地址:城东路308号)三楼基层公卫科咨询,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5528163)。
关于《云和县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