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信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信访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信访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信访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信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信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信访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信访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信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
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
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3.负责办理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转办、
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和异常、突
发信访事件。负责处理和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5.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政策
规定草案,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
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
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
事处)和县直属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6.承担县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办理工作。
7.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县人民意见征
集、民生实事项目的调研采集。
8.负责管理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指导全县政
务服务热线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2年信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信访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信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15.59万元。
(二)关于信访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2年收入预算415.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3.24万元,增长14.69%,主要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5.59万元,占100%。
(三)关于信访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2年支出预算415.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3.24万元,增长14.69%,主要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36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1.09万元,占60.42%;日常公用支出20.79万元,占5%;项目支出143.71万元,占34.5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信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信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5.5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15.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36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五)关于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5.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3.24万元,增长14.69%,主要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36万元,占87.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9.35万元,占4.6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2.34万元,占2.9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9.54万元,占4.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364.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全国、全省、全市“两会”,驻京工作及信访维稳等各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障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0.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信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信访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4万元,下降50.48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0.48%。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信访局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5万元,增长6.4%,主要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信访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以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信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71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的信访相关工作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