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浙农规发〔2021〕2 号文件《全省 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迭代升级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我县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现就最新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发此通知: 一、目标要求 1.各帮扶干部继续按照2020年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制度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做好走访和记录工作。 2.即日起启用“浙政钉-低收入农户帮促”系统,实时有效记录结对帮扶过程。 二、具体内容 本月起,全县结对帮扶干部走访需使用“浙政钉-低收入农户帮促”系统记录走访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上传两不愁三保障图片。安全饮用水情况需清楚拍摄农户家中水龙头正常流水画面;住房情况需拍摄农户房屋建筑整体外观;医疗保障情况需拍摄低收入农户家中所有保障人口的社保卡(拍在一张照片里,全部拍摄正面)。 2.获取结对低收入农户家庭地址经纬度(可选择元道经纬相机、龙浩经纬拍、水印相机等手机APP,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其中,集中供养(如敬老院)的低收入农户请按实际居住地址记录,在外地居住的请标注详细地址。结对干部获取的低收入农户地理标志由单位汇总至附件3,发给各乡镇(街道)业务员录入到网页版系统中。 3.每月至少上传一次走访记录,要求输入详细走访内容,并上传一张走访照片。(“浙政钉-低收入农户帮促”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 三、时间节点 1.完成进度要求: (1).结对低收入农户地理位置标识录入率、两不愁三保障图片录入率要求5月12日前完成30%,之后每周完成率增加12%,直至6月16日前完成100%。 (2).5月14日前各乡镇(街道)帮扶干部完成本月走访并上传走访记录;5月21日前各单位部门帮扶干部完成本月走访并上传走访记录。今后每月走访记录即时上传。 2.各单位部门帮扶干部走访内容以表格形式(附件3)于每周三下午4点前反馈给各乡镇(街道)业务员,各乡镇(街道)于每周四上午12点前反馈给县扶贫办蓝丽雅(联系电话624612)。 附件:1.“浙政钉-低收入农户帮促”系统操作说明(另附) 2.地理标识获取APP操作简介(另附) 3.“浙政钉-低收入农户帮促”系统使用进度反馈表 (另附)
云和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云农发〔2021〕4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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