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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统计局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索引号:002654462/2022-33465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07 14: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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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 组织实施全国全省统一制定的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方案;监督管理乡镇(街道)、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全国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 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开展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增加值核算;组织协调乡镇(街道)、部门和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普查工作。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县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绿色发展、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负责全县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粮食、畜禽等统计监测及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协调指导乡镇(街道)、部门及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乡镇(街道)、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做好乡镇(街道)及部门统计人员的管理工作。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八)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九)配合职改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县统计教育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组织指导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法规科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政务、文秘、会务、保密、档案、安全、信访、接待、政务信息、政府采购等工作;管理全局财务、财产等后勤工作;负责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受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实施统计巡查;对统计调查对象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统计人员或集体进行考核和奖励;指导乡镇(街道)、部门的统计法制工作;依法审批或备案乡镇(街道)、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全县统计教育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配合职改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与职务评聘;组织指导统计中介机构发展。

(二)综合统计科( 挂服务业统计科牌子)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经济、社会、科技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制度、普查及大型调查,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宏观决策咨询建议;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资产负债核算;开展文化、旅游等产业的监测评价及增加值核算;组织开展农业、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饮食业、服务业、劳动工资等行业统计调查及重点企业跟踪监测调查、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抽样调查;全面、准确、及时地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定期编辑发布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写和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组织统计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基层统计基础工作。

云和县城北路6号0578-5122740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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