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235/2022-3406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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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
《关于调整我县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等救助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168 号)“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22〕25号)“从 2022年7月1日开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1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35 元”的规定,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拟定了《关于调整我县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等救助标准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一致,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 50%确定,且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以上。决定从2022年7月1日起,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从1329元提高到1346元。
二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根据《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浙民福〔2021〕191 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 30%确定。决定从2022年7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从273元提高到311元。
三是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168 号):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决定从2022年7月1日起,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从910元提高到1035元。
三、解读机关
云和县民政局
四、执行时间
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