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县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丽水市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精神,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人才强国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培养儿童优良品质和健康人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全面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发挥重要基础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和根本,贯穿家庭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突出品德教育,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努力成长为合格的新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依法履职。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和监护责任。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在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中履行法定职责,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及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促进家庭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全覆盖、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坚持家长主体责任。明确家长主体责任,发挥家、校、社指导作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帮助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时时处处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
坚持创新发展。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置于我县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重要窗口”全面建成,“童话云和”基本建成,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数字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以家庭教育理论创新为基础,注重思想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专业人才培养和指导服务模式创新,注重数字赋能、争先创优,大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坚持需求导向。始终把家庭、家长、儿童的需求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解决家庭教育中儿童课业负担过重、沉迷游戏网络等突出问题。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确立家庭教育工作目标,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式,为家庭、家长、儿童提供多元化、精准化的指导服务。
(三)发展目标
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数字化、社会化建设,到2025年,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家庭教育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更加有效,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台体系和支持体系更加丰富和专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加均衡、多样和精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更加成熟,基本建成全覆盖、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在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谱写云和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新篇章。
主要指标有:
1.家庭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成立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实体机构。制定家长学校办学规范化责任清单,实现家长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重点村)全覆盖。“十四五”期间,100%的中小学、幼儿园,8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标准化家长学校。全县80%中小学、幼儿园建成数字家长学校。
2.家长受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定父母及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积分制,实现父母及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教育达到100%。实现新婚夫妇、孕妇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100%以上,0-3岁儿童家庭,每年至少接受4次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3.家庭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得到进一步发展。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家庭教育业务培训;“十四五”期间培养100名家庭教育骨干,培养20名专家型家庭教育指导师;建立60人以上云和县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
4.家庭教育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扶持与培育家庭教育服务社会组织,完善家庭教育的政府购买服务。
二、主要任务和策略措施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导,健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机制
1.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传宣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家庭建设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刻阐明了家庭教育的核心任务,深刻阐明了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和家庭教育的方法路径,为我们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以《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公开出版为契机,在全社会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在广大家长和家庭中走深走实。要做好分层分类宣传,带动更多家长和家庭科学教子、以德育人、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要开展典型选树宣讲,展示广大家长和家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鲜活实践。
2.持续突出家庭品德教育内容。将品德教育和如何做人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最核心的内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3.深化开展家庭教育立德树人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以爱党、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教育“六爱”行动,举办“家庭教育宣传周”“家庭家教家风”基层巡讲、家庭教育“五进”等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心理健康、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引导家长教育儿童珍爱生命、重视安全,增强抗挫折能力和心理素质,有效防范儿童安全事故和极端事件,促进儿童品德养成和身心健康。结合“双减”工作,开展寒暑假儿童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城乡儿童尤其是留守和困境儿童安全度过有意义有收获的假期。
4.一体化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家校社协同育人。重点开展 “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公筷公勺从家庭做起”“厉行节约抵制浪费”等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安全护家。积极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相伴童行·情系家国共成长”等活动,让好家风在潜移默化中伴随孩子健康成长。要发挥家庭在立德树人中的基础作用,发挥学校在立德树人中的主导作用,发挥社会在立德树人中的支持作用,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同频共振,建立健全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成效。
(二)提升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覆盖面,构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1.巩固发展学校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做到应建尽建。根据省、市家长学校关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选用等标准,规范办学。县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管理,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学校和幼儿园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师资培训和学校工作考核。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线下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线下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线下家庭教育指导。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县80%中小学、幼儿园建成数字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每学期组织家长完成2次线上家庭教育指导。
2.规范强化村(社区)家长学校。村(社区)家长学校实现应建尽建,巩固提升办学成效,村(社区)家长学校必须要有规范的教学场地、教学计划,具备应有的教学设施,挖掘利用好辖区内的家庭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活动。以20-35岁适龄婚育人员及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青春期学生家长和祖辈家长等四类人群为重点,村(社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家庭教育基础课程指导、1次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妇联、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关工委等多部门联动,实施云和县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进行动,着力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全面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向村(社区)选派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员及建立村(社区)家庭教育互助组织等制度举措,实现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可持续发展。继续推动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办家长学校。
3.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家庭文化公共服务。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礼堂、纪念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每年至少开展4次公益性家庭教育讲座或家庭教育亲子活动。积极开发家庭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提升儿童和家长科学文化素养。深入实施全民阅读工程,定期向广大家长和儿童推荐优秀图书。县委宣传部牵头,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协同办好“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针对性指导。通过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家长课堂、入户指导等形式,重点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和专业健康服务。到“十四五”期末,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医疗、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医、防、护”整合型儿童健康服务发展,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养育指导。
5.做好婚育及儿童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县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在婚姻登记环节,通过现场咨询、播放宣传片、家长课堂等形式,为新婚夫妻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卫生健康部门为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备孕及生育力评估指导,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动孕前、孕期、新生儿期等出生缺陷预防一体化管理及干预救助工作。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幼儿园、托育机构面向社区和家庭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发挥村卫生室作用,做好农村家庭养育指导工作。
(三)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家庭教育均衡发展
1.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要加大对家庭教育、法规政策、科学理念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家庭教育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出,推动优秀少儿广播电视节目创作,推出更多的家庭教育文艺作品。大力拓展微博、微信、抖音、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台,借势借力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平台,搭建覆盖城乡、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家庭教育媒体服务平台。
2.促进线上与线下服务载体同步推进。发挥线上家庭教育指导跨空间、跨时间、容量大,家长可以反复收听收看的优势,鼓励有关单位和组织开发家庭教育优质线上课程,通过微信课程直播、家庭教育“云课堂”抖音直播课等指导形式,拓展家庭教育指导线上平台。加大对优质家庭教育线上平台和资源的扶持推广力度,为广大家长提供丰富便捷的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普及服务。推动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力量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扩大受益面。推动发展个案面询、团体辅导、危机干预等个性化、精准化的家庭教育线下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指导服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同步发力。
3.大力推进家庭教育数字化平台建设。利用好省、市、县数字家庭教育应用平台,整合妇联、民政、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家庭教育数字资源信息,形成共建共享共推机制。积极推广家庭教育数字化建设成果,融合运用各级家庭教育大数据,推动家庭教育资源融通共享,落地应用,拓展家园、家校、家社共育的数字化服务渠道,为新婚夫妻、孕期夫妻、婴幼儿父母、学生家长提供便捷的、个性化的指导服务。
(四)培育规范专业的家庭教育队伍,打造专业化家庭教育支持体系
1.建设高素质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发展壮大各层级家庭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专家队伍、讲师队伍、志愿者队伍、“五老”队伍。县妇联、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发挥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专业优势,整合资源和力量,依托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家庭教育研究机构、职业能力培训机构等,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开展科学系统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把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业务培训中,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家庭教育业务培训;加强县家庭教育讲师和骨干队伍建设,完善家庭教育讲师和骨干培养机制。“十四五”期间培养100名家庭教育骨干,培养20名专家型家庭教育指导师。招募培训60名云和县家庭教育志愿者,成立云和县家庭教育志愿者服务队,建立家庭教育志愿者资源库,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家庭教育业务培训,让志愿者进社区、进农村、进楼宇,开展专业化、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培育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加快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落实组织机构、办公场地、专项经费等,规范工作职责和指导服务功能。大力培育、扶持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加大推进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力度,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在70%的城镇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指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常态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准入和监管评估机制,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指导服务能力。
3.制定父母及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积分制,实现家长持证上岗。教育、妇联、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共进,资源共享。工作推进采取试点先行,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方式。选择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村(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再全面推行。
4.促进家庭教育理论创新和研究成果转化。开发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课程和普及读本,制定《云和县家庭教育行为规范》,指导家长掌握科学育儿方法。针对新时期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重点围绕未成年人品德教育、防范青少年网络游戏成瘾、心理健康和青春期教育、二、三孩家庭教育、身心障碍儿童家庭教育、离异和重组家庭教育、隔代教育、“双减”背景下的家庭教育、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教育等主题以及家长过度焦虑、对孩子期望过高等问题,开展家庭教育“十四五”课题研究,推动将家庭教育重点研究课题纳入县社科联研究课题,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健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发挥理论研究成果对家庭教育实践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五)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提高家庭教育促进法治化水平
1.加强家庭教育普法宣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要任务,做好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引导家长增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为契机,提升家庭成员的法律信仰,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风尚。
2.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与《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贯彻相结合,完善实施配套措施,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地落实。
3.制定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政策措施。将家庭教育事业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部门相关专项规划和工作职责。各部门要围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法定职责,落实本规划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家庭教育政策措施,有效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依法科学规范发展。
三、重点实事项目
(一)家庭教育专业队伍建设
1.项目内容:
(1)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家庭教育业务培训;
(2)加强县家庭教育讲师和骨干队伍建设,完善家庭教育讲师和骨干培养机制。十四五期间培养100名家庭教育骨干,培养20名专家型家庭教育指导师。
(3)招募培训60名家庭教育志愿者。
2.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底。
3.责任单位:云和县教育局、云和县妇联、云和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二)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
1.项目内容:
制定家长学校办学规范化责任清单,规范家长学校运作机制,实现家长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村(社区)全覆盖,十四五期间,100%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标准化家长学校。
2.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上半年制定家长学校办学规范化责任清单和《家长学校标准化考核细则》,2023下半年至2024年开展全面建设。
3.责任单位:云和县教育局、云和县民政局、云和县妇联
(三)家庭教育数字化建设
1.项目内容:加强家庭教育数字化建设,构建家校社合作互动的家庭教育服务网络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县80%中小学、幼儿园建成数字家长学校。
2.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底前,实现全县80%中小学、幼儿园建成数字家长学校。
3.责任单位:云和县教育局、云和县妇联、云和县民政局。
(四)编撰家庭教育读本及制定行为规范
1.项目内容:
在丽水市制定《丽水市家庭教育行为规范》的基础上,开发一套《家庭教育读本》,指导家长掌握科学育儿方法。
2.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编撰1本家庭教育读本,制定《云和县家庭教育行为规范》,2024年完成一套家庭教育读本的编撰。
3.责任单位:云和县妇联、云和县教育局、云和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妇联、教育、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各负其责,县委宣传部、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法院、检察院、工会、团委、科协、残联、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定期沟通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联合开展督导调研。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落实部门职责任务。各部门要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和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任务。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家庭建设综合平台实施家庭教育推进行动,负责会同民政、卫生健康、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编写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的作用,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网络课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训,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家庭教育帮扶和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充分发挥班级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的指导管理工作,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将家庭教育学习培训纳入教师德育培训学分考核,争取列入教师业务培训的必备内容,并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县委宣传部负责将家庭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的重要内容,推进好家风建设。加强网上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的监管,督促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民政部门负责推进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要做好婚姻登记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机构等家庭教育指导的管理工作,与教育、妇联、卫生健康、关工委等共同做好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与妇联、教育等部门共同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负责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家庭教育指导的管理工作,落实儿童保健和营养指导服务。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会同教育、妇联、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家庭教育帮扶和指导。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和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服务,开发相关公共文化服务产品,负责对儿童家长进行体育健身宣传教育,发展青少年体育设施,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和全民健身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会同教育、妇联、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训,建设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会同教育、妇联等部门建立完善责令罪错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机制。工会负责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共青团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已婚青年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青年志愿服务,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教育帮扶关爱等工作。科协负责协调推动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家庭教育科普相关工作。残联负责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家庭提供社会支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关工委负责组织动员“五老”力量发挥优势、 言传身教,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街道、乡镇、部门、单位要加大对家庭教育事业的投入,保障家庭教育工作获得必需的财力支持。积极拓展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补充的家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四)强化典型示范引领。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实施规划和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典型经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实施规划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扬。通过父母及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积分制,培育出大批优秀家长和“学习型家庭”,将家庭教育优秀典型纳入选树“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等活动范畴,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各方力量支持参与家庭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规划全面落地落实。
(五)强化系统推进的整体观。坚持用系统观念对家庭教育进行前瞻性思考,敏锐把握家庭教育工作出现的新趋势新变化,准确识变,科学应变,把握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一体推进,注重家校社协同育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