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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总字第249号建议的答复(A2)
索引号:002654200/2022-32817     发布机构: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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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婕、周慧仙、王旭芳、王碧红、余伟红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总字第249号建议《关于继续统计年度社平工资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深入研究,并与各位代表进行再次沟通,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起因统计制度改革,工资数据由上级统计部门反馈,并只反馈非私营法人单位工资数据和私营法人单位工资数据,不再发布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这一数据。因此,由于省市自2020年起均未再发布该项数据,我县亦无法继续统计和发布年度社平工资。

另,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2022 年1月份省民政厅起草了《关于明确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县民政局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提出反馈意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为欠发达地区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做考虑,因地制宜设置薪酬待遇标准。目前,省委组织部正在讨论研究,具体等政策出台正式文件后,县民政局将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落实好文件精神。

感谢你们对我县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姚夏军,联系电话:5520216)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总字第249号建议的答复(A2)(黑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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