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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云和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邻里互助长探访慰问制度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03 信息来源:云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云和县邻里互助长探访慰问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邻里互助长相关工作。 

附件:《云和县邻里互助长探访慰问制度绩效考核办法》

云和县民政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

云和县邻里互助长探访慰问制度绩效考核办法

为建立健全“邻里互助长”探访慰问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民政局《关于建立党建引领·暖心服务“零距离”探访慰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经各乡镇(街道)申报确认的全体邻里互助长。

二、考核内容

“邻里互助长”对自己结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等方面进行询问和提醒情况。具体包括:

1.一敲门。每天到老年人家里敲敲门、见见面、问问候,与老年人话家长、聊家事、诉心事,减轻老年人内心孤独与空虚;

2.一提醒。提醒老年人注意日常用火、用电安全,了解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在天气良好的情况下,提醒鼓励老年人多串门、多走动;

3.一服务。帮助联系相关人员代理老年人需要办理的事项,为老年人代购生活用品等。

三、考核方式

由日常考核、定期和不定期核查和年度考核组成。

1.日常考核(50分)。主要由各乡镇(街道)对邻里互助长入户服务次数和服务质量等进行评分。

2.不定期核查(30分)。由各乡镇(街道)组成考核小组对邻里互助长探访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

核查内容:(1)核查辖区内的邻里互助长是否常年住在所在村(社区);(2)核查邻里互助长的入户次数、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3)核查老年人对邻里互助长的满意度。

核查中,发现邻里互助长未按考核内容进行服务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相应分值。

3.年度考核(20分)。由县民政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对邻里互助长的年度探访情况进行总体评价,确定绩效考核等次。  

四、补助办法

各乡镇(街道)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邻里互助长考核结果报至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审定补助金额后,拨付到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发放到位。

云和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邻里互助长探访慰问制度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