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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和县委关于彭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1233252358500804X6/2021-28883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21-09-01 09: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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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彭飞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和县监察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委巡察组副科级巡察专员职务;

徐松荣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委巡察组组长;

黄小琴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委巡察组副科级巡察专员,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雪梅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和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和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吴爱红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和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和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

张成通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和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和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林伟兵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和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和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叶亚飞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和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云和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云和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主任,中共云和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职务;

谢岩伟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崇头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吴巧媛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浙江云和工业园区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云和县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兼)职务;

孔祥丰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免去其中共云和县浮云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廖海英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伟俊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张平仙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兼任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委巡察组副组长职务;

练奕万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蓝雪飞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云和县统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丽华同志任中共云和县财政局党组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叶晓彬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余媛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盼星同志任云和县档案馆馆长,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委巡察组组长职务;

项丽芳同志任中共云和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云和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主任,中共云和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卢进斌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党组书记;

钱松伟同志任中共云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和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钟鼎春同志任中共云和县浮云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安溪畲族乡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叶臻阳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元和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高时圣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张悦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云和县浮云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黄俊毅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凤凰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元和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锋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崇头镇委员会书记;

张毅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石塘镇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李海芳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紧水滩镇委员会书记;

蓝涛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安溪畲族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云和县赤石乡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蓝菲同志任中共云和县雾溪畲族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云和县凤凰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潘吉文同志的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主任,中共云和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季伟忠同志的中共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肖飞龙同志的中共云和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黄金娟同志的中共云和县财政局党组专职副书记,中共云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王兰夏同志的中共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洪广美同志的云和县档案馆馆长职务;

免去周华伟同志的中共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钟晓松同志的云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林上泉同志的中共云和县浮云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浮云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禄伟同志的中共云和县凤凰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叶金宝同志的中共云和县石塘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郑云良同志的中共云和县紧水滩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蓝建军同志的中共云和县雾溪畲族乡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云和县委

2021 年8 月12 日

附件:云委干〔2021〕3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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