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294/2021-28363 | 主题分类: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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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1 |
文号: | 云市监〔2021〕21号 |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根据《丽水市地方标准规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向全县征集2021年云和县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范围
1.以“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为目标,围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助推生态经济发展;
2.围绕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应急管理、城市管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社会保障、行业监管等政府职能,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助推县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3.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蝶变、传统制造业提升改造、数字化集成改革、公共文化服务和传统文化弘扬等重点领域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
4.其他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需全县统一、有市场需求的标准制定项目。
二、申报程序
地方标准规范具体申报工作按《丽水市地方标准规范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进行。
三、申报要求
1.不可重复立项。各单位申报前可通过丽水市主导产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地方标准网站查询相关标准,避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重复。
2.高度重视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县级地方标准规范由我局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审评、编号和发布。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梳理相关行业的标准体系,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好制定计划;组织做好地方标准规范制定的宣传发动与申报工作。在申报期后再申请立项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3.经审核同意立项的地方标准规范计划项目,由我局编制年度计划统一下达实施。请标准提出单位(县行业主管部门)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云和县地方标准规范项目建议表(见附表)、标准草案(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1年5月21日前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5办公室。
联系人:孙建云 电话:5526610(556609)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市监〔2021〕21号附表:云和县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