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21-28342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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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04 |
现就我局起草的《云和县中小学幼儿园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37 号)《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委发〔2019〕38 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应尽快出台《云和县中小学幼儿园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
(二)解决我县教师编制紧缺的需要。
一是教师编制尚不能满足教育发展需求。随着教育现代化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对师资的要求,以及新增学校的需求,未来 6 年我县教师队伍将面临严重缺编问题。经预测,云和县 2020-2025 年需新建学校(幼儿园)共 10 所,需新增教师 342 名,全部采用增加编制的办法来解决,有实际困难。二是教师产假、病假等临时请假人数增加。由于国家生育政策调整,教师队伍中生二孩的人数增加。再加上病假的教师,近三年教育系统产、病假人数逐年增多。2017 学年教育系统代课教师 39 人,2018 学年 44 人,2019 学年达 77 人。三是教师招聘、引进难。云和区位和经济待遇优势不明显,教师引进难度加大,造成教师队伍“青黄不接”,严重影响云和教育“软实力”提升。
二、制定文件的政策依据
1.《丽水市直属学校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丽教人〔2018〕73 号)
2. 《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委发〔2019〕38 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计 7 条,主要内容为第一条提出建立后备教师储备库的原则及储备库后备教师数量;第二至五条,对后备教师的入库条件、程序、聘用、管理提出办法;第六条明确了后备教师的待遇保障;第七条明确了文件的解释权和执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