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39/2016-21996 | 主题分类: | 物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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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6-07-04 |
文号: | 云发改价〔2016〕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YHD02-2016-0004 |
有效性: | 有效 |
云和中学:
你校《云和中学关于要求增加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 (云中〔2016〕1 号)悉。鉴于你校学生宿舍住宿条件和配套设施有了较大改善,运行成本增加,经研究,同意你校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00 元(含水电费)。
本标准自201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原云发改价〔2006〕 21号文件同时废止。学校收费前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入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和县教育局 云和县财政局
2016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