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5350/2021-27803 | 主题分类: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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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1-05-06 |
文号: | 云园管〔2021〕17号 |
园区各科室、各企业: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结合园区安全生产科工作职责、受委托的权限、工作人员数量、监督检查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推进“防范较大·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整治行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依法检查和规范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精准执法”的原则,结合“遏重大” 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业园区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完成率。
(一)对纳入计划的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对责令限期改正企业按时复查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以“防范较大·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为主线,按照本计划和专项行动方案,对园区企业分阶段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对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及时复查,实行闭环管理。
(二)对检查发现依法属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管辖的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含事故责任处罚)移交上述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三)加强督查队伍能力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学习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肃督查纪律,文明检查。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形式,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
四、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园区安全生产科人员数量4人国有企业职工编制2人,劳务派遣人员2名。
(二)总法定工作日1000天全年法定工作日250天×监察人数4人=1000天(全年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365天-双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1天=250天)。
(三)其他工作日估算580天
1..配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
2.受理调查安全生产举报;
3.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报表统计等上报;
5.标准化创建、文化示范创建指导;
6.开展专项检查、机动检查;
7.年中、年终安全生产考核;
8.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非督查工作日估算220天
1.机关值班;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3.病假、事假;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5.党群活动安排。
(五)检查工作日
200天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2021年监督检查工作日为200天( 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000天-其他工作日580天-非督查工作日(220天)=200天。
五、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企业 年产值1000万以上企业。(见附件)
(二)监督检查方式对监督检查重点企业,根据《浙江云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要求,按月份制定计划;重点时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监督检查,若与2021年安全监督检查全年工作计划安排表的重点监管企业有交叉,应合并监督检查,一般不重复进行。前述除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外的各项检查,在实施中如与其他专项检查时间上有冲突,适当调整。上述的检查计划中所列的检查次数,不包含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企业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时进行的复查所需的工作日。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⑴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⑶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⑷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
⑹从业人员收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⑻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⑼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⑾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⑿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⒀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 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⒁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⒂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⒅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⒆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科长对科室全面工作负领导责任,科员具体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对所承担任务和所承办事项负直接责任。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本计划报县安委会批准后,非特殊情况不随意改变,确保全年计划全面落实。
(三)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强化大局意识,按照“协调运行,相互促进”机制要求,通过强化专项检查,有效配合监管、培训等各项工作开展。推行服务型检查模式,热心帮助生产经营单位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树立良好的监督检查形象。
附件:浙江云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浙江云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