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经济商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索引号: 002654147/2021-27402 发布机构: 县经商局 发布时间: 2021-06-23 11: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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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行政执法区域:云和县

行政执法领域:经信系统、商务系统

一、行政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2.《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食盐专营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3.《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权责清单: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matter/list/showadmins.do?webId=97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云和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19年第一批),详见附件1。 

附件1:云和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19年第一批).doc

三、执法科室

1.商贸科(服务电话:0578-5122408)

2.企业科(服务电话:0578-5121213)

四、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在编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见附件2),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在编执法人员名单.xlsx

五、执法辅助人员名单(见附件3),经商局执法辅助人员名单.xls

六、行政执法程序图

七、救济渠道

在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对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云和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4。云和县经济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x

九、监督投诉

1.投诉举报电话:0578-5133345

2.投诉举报地址:云和县车站路4号;邮编:323600。

十、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1.《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5。关于印发《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2.《云和县经济商务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云和县经济商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办法》,详见附件6。关于印发《云和县经济商务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云和县经济商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办法》.doc

附件: